湖南凯莱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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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莱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凯 (略) 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东风路35号创新创业中心4号栋厂房2层

建设单位

湖南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石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凯 (略) 投资300万元,选址于湘潭经开区东风路35号创新创业中心4号栋厂房2层建设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9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诊断试剂生产区、质谱仪器组装区、公用区、仓库区及办公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诊断试剂:原辅材料精密称重、配置、分装、冻干、检验、贴标、包装、入库;质谱仪器组装工艺:模块调试检验、模块贴标志、组装调试、整机终检、包装贴标、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检测废液、一次性废耗材(含废枪头、废吸管、废离心管、废试剂瓶、废手套等)、生物安全柜更换滤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处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凯 (略) 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开区东风路35号创新创业中心4号栋厂房2层

建设单位

湖南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石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凯 (略) 投资300万元,选址于湘潭经开区东风路35号创新创业中心4号栋厂房2层建设年产100套质谱仪、10万盒诊断试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9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诊断试剂生产区、质谱仪器组装区、公用区、仓库区及办公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诊断试剂:原辅材料精密称重、配置、分装、冻干、检验、贴标、包装、入库;质谱仪器组装工艺:模块调试检验、模块贴标志、组装调试、整机终检、包装贴标、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检测废液、一次性废耗材(含废枪头、废吸管、废离心管、废试剂瓶、废手套等)、生物安全柜更换滤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处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检查,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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