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酶法生产生物活性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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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酶法生产生物活性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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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司报送的《酶法生产生物活性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 (略) 8号,项目占地面积*㎡,建成后年产*吨高端生物预混料、年产*吨生物浓缩料、年产*吨高端幼畜禽配合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我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部审查,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

    运营期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略) ,氨氮参照《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相应标准。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同新鲜自来水用作绿化用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应按照扬尘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喷淋、雾炮、苫盖、洒水等综合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扬尘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间,卸料、除杂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包装、粉碎、混合、制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引入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热源机燃料采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调质、冷却废气经车间吸风系统收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内置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防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表1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0.003吨/年、氨氮新增排放量0.0003吨/年,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0.037吨/年、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0.057吨/年,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

    三、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配套建设事故废 (略) ,确保事故废水收集效率;配备满足应急要求的人员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四、项目管理要求

    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要求;适时优化完善调质、冷却废气治理措施,防止异味扰民。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承诺,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入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应根据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特此批复。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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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司报送的《酶法生产生物活性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 (略) 8号,项目占地面积*㎡,建成后年产*吨高端生物预混料、年产*吨生物浓缩料、年产*吨高端幼畜禽配合料。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我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部审查,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

    运营期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略) ,氨氮参照《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相应标准。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同新鲜自来水用作绿化用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应按照扬尘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喷淋、雾炮、苫盖、洒水等综合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扬尘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间,卸料、除杂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包装、粉碎、混合、制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引入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热源机燃料采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调质、冷却废气经车间吸风系统收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内置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防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表1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0.003吨/年、氨氮新增排放量0.0003吨/年,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0.037吨/年、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0.057吨/年,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

    三、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配套建设事故废 (略) ,确保事故废水收集效率;配备满足应急要求的人员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四、项目管理要求

    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要求;适时优化完善调质、冷却废气治理措施,防止异味扰民。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承诺,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入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应根据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特此批复。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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