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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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市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3月25日

项目名称

(略) 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镇、南洲镇

建设单位

(略) 渌口区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涉及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茅家坝港以及新河港共5条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总占地面积*m2,其中南岸港*m2、横江港*m2、周家埠港*m2、茅家坝港*m2、新河港*m2;涉及河道总长51.05km,其中南岸港3.5km、横江港8.98km、周家埠港3.5km、茅家坝港11.27km、新河港23.8km。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①新建生态湿地*m2,其中南岸港人工湿地8878 m2,生态湿地1661m2,横江港 *m2,新河港 *m2,茅家坝港 *m2;②构建生态缓冲带*m2,其中南岸港*m2,横江港*m2,周家埠港*m2,新河港*m2,茅家坝港*m2;③改善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新河港、茅家坝港水生物生态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等。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尾水人工湿地开挖基坑积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本项目施工目标河道为渌水一级支流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新河港、茅家坝港共5条河流,不涉及河道清淤疏浚,也不涉及渌水河道沿线施工内容。且项目施工目标河道入江口与渌水干流均有水闸阻隔,各支流均不在渌口区自来水厂渌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石笼、松木桩护脚等涉水工程在枯水期内施工,对渌水及渌口区自来水厂渌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化粪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收集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等。扬尘通过采取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100%"的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抑尘措施;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运输车辆毡布覆盖、减速慢行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降低扬尘影响,运输渣土的车辆需加盖篷布减少洒落, (略) 段、卸车点应视情况进行喷水抑尘,彻底清扫(除)路面中的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引起二次扬尘。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0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临敏感点区域施工设置临时屏障、保养维护好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线行驶,在经过村庄、 (略) 段时应限速低速行驶,禁鸣喇叭,限制夜间运输、装卸,严格控制超载。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换填不良弃土、生活垃圾等。施工开挖弃土尽量回填,多余 (略) 统一转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需要挖填土方,产生下层土壤松散、裸露,施工结束后,后续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本项目石笼、松木桩护脚等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搅动水体,加强涉水工程管理,提高操作水平,文明施工,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南岸港等5条小河中水生生物生境造成影响,特别应避免对河道下游渌水干流(无干流区域施工内容)鲴鱼等鱼类生境产生惊忧,项目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对水体功能影响也相对较小。项目施工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堤岸两侧绿化覆土或施工临时场地生态恢复用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项目完工后采取土地复垦、恢复临时占地的地表植被,绿化恢复。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的破环和影响。

营运期: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尾水(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正常排放时,对纳污水体CODcr、*、TP浓度的影响进一步减小,南岸港、渌水、湘江COD、氨氮、TP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生态湿地建设完成后,各目标河道水中排放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消减,减小了农业面源、沿线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对下游地表水渌水水质有改善的正效益影响。

 本项目南岸港生态湿地、横江港生态湿地、茅家坝港生态湿地、新河港生态湿地主要为分别进一步净化上游来水,属于净化自然水体,不改变原有自然水体流向,受水文影响、径流影响很小,不存在减水段。本项目尾水人工湿地为净化现有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无需考虑生态流量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周边河道水文情势基本无变化。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尾水人工湿地在运营过程中不及时清理水中腐败物易产生恶臭污染物,且恶臭气体经植物吸收,对外散失少,其产生量较微弱,环境影响微弱。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尾水人工湿地为自流,不设水泵等,无噪声源;本工程横江港1#生态湿地设置太阳能喷泉增氧机、新河港生态湿地设置太阳能曝气机,噪声源强较小,且周边近距离内无固定居民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人工湿地、生态湿地需要根据不同湿地植物生长特性,在其生长茂盛或成熟期及冬季季节性进行计划性人工收割,以此维护湿地的正常运行。植物收割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尾水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可分别改善沿线下游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湘江(渌口区)段鲴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质环境,是具有水质净化与生态多样性功能的水处理和湿地生态系统,能更好的发挥湿地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有益于生态的各种正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水环 (略) 景观建设等,促进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株洲市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3月25日

项目名称

(略) 渌口区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镇、南洲镇

建设单位

(略) 渌口区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本工程涉及渌水流域主要入河支流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茅家坝港以及新河港共5条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总占地面积*m2,其中南岸港*m2、横江港*m2、周家埠港*m2、茅家坝港*m2、新河港*m2;涉及河道总长51.05km,其中南岸港3.5km、横江港8.98km、周家埠港3.5km、茅家坝港11.27km、新河港23.8km。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①新建生态湿地*m2,其中南岸港人工湿地8878 m2,生态湿地1661m2,横江港 *m2,新河港 *m2,茅家坝港 *m2;②构建生态缓冲带*m2,其中南岸港*m2,横江港*m2,周家埠港*m2,新河港*m2,茅家坝港*m2;③改善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新河港、茅家坝港水生物生态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等。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尾水人工湿地开挖基坑积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本项目施工目标河道为渌水一级支流南岸港、横江港、周家埠港、新河港、茅家坝港共5条河流,不涉及河道清淤疏浚,也不涉及渌水河道沿线施工内容。且项目施工目标河道入江口与渌水干流均有水闸阻隔,各支流均不在渌口区自来水厂渌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石笼、松木桩护脚等涉水工程在枯水期内施工,对渌水及渌口区自来水厂渌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化粪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收集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等。扬尘通过采取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100%"的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抑尘措施;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运输车辆毡布覆盖、减速慢行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降低扬尘影响,运输渣土的车辆需加盖篷布减少洒落, (略) 段、卸车点应视情况进行喷水抑尘,彻底清扫(除)路面中的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引起二次扬尘。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0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临敏感点区域施工设置临时屏障、保养维护好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线行驶,在经过村庄、 (略) 段时应限速低速行驶,禁鸣喇叭,限制夜间运输、装卸,严格控制超载。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换填不良弃土、生活垃圾等。施工开挖弃土尽量回填,多余 (略) 统一转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需要挖填土方,产生下层土壤松散、裸露,施工结束后,后续将进行绿化恢复建设。本项目石笼、松木桩护脚等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尽量避免搅动水体,加强涉水工程管理,提高操作水平,文明施工,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南岸港等5条小河中水生生物生境造成影响,特别应避免对河道下游渌水干流(无干流区域施工内容)鲴鱼等鱼类生境产生惊忧,项目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对水体功能影响也相对较小。项目施工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堤岸两侧绿化覆土或施工临时场地生态恢复用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项目完工后采取土地复垦、恢复临时占地的地表植被,绿化恢复。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的破环和影响。

营运期: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尾水(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正常排放时,对纳污水体CODcr、*、TP浓度的影响进一步减小,南岸港、渌水、湘江COD、氨氮、TP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生态湿地建设完成后,各目标河道水中排放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消减,减小了农业面源、沿线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对下游地表水渌水水质有改善的正效益影响。

 本项目南岸港生态湿地、横江港生态湿地、茅家坝港生态湿地、新河港生态湿地主要为分别进一步净化上游来水,属于净化自然水体,不改变原有自然水体流向,受水文影响、径流影响很小,不存在减水段。本项目尾水人工湿地为净化现有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无需考虑生态流量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周边河道水文情势基本无变化。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尾水人工湿地在运营过程中不及时清理水中腐败物易产生恶臭污染物,且恶臭气体经植物吸收,对外散失少,其产生量较微弱,环境影响微弱。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尾水人工湿地为自流,不设水泵等,无噪声源;本工程横江港1#生态湿地设置太阳能喷泉增氧机、新河港生态湿地设置太阳能曝气机,噪声源强较小,且周边近距离内无固定居民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人工湿地、生态湿地需要根据不同湿地植物生长特性,在其生长茂盛或成熟期及冬季季节性进行计划性人工收割,以此维护湿地的正常运行。植物收割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尾水人工湿地、生态湿地,可分别改善沿线下游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善湘江(渌口区)段鲴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质环境,是具有水质净化与生态多样性功能的水处理和湿地生态系统,能更好的发挥湿地调节气候、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有益于生态的各种正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水环 (略) 景观建设等,促进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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