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儒沟塘水库降等备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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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儒沟塘水库降等备案的批复

关于同意儒沟塘水库降等备案的批复
2024-03-22 16:24 来源:平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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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 (略) 平南县儒沟塘水库申请降等的函》(安政函〔2024〕36号)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2024年1月5日,平南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成立了技术审查委员会,到现场踏勘后,对《 (略) 平南县儒沟塘水库降等论证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过详细讨论、研究、审查,基本同意儒沟塘水库的降等论证报告。按照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以及《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要求,技术审查委员会认为儒沟塘水库符合降等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儒沟塘水 (略) 平南县大安镇稻花村,水库原注册登记集雨面积为0.41km2,总库容为17.*m3,兴利库容为9.*m3,死库容为*m3,是一座具有灌溉为主、养殖功能的小(2)型水库。儒沟塘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1座,溢洪道1座,输水设施l座组成,水库工程原设计灌溉面积400亩,近年来实际灌溉面积为300亩(其中74亩由儒沟塘水库直接引水灌溉,226亩已由六陈水库灌溉)。水库于1952年12月完工投入运行,2010年进行了安全鉴定,2012年实施除险加固,2020年完工验收,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

二、降等依据及理由

(一)降等依据

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中有关规定“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原设计的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需求降低或被其他工程部分替代,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的。”应予以降等。

(二)降等理由

1、水库灌溉面积减小,由原设计的400亩减小到74亩;水库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00亩,实际灌溉面积为300亩(其中74亩由儒沟塘水库直接引水灌溉,226亩已由六陈水库灌溉),水库原设计的灌溉功能需求降低,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

2、长久以来,水库蓄水存在纠纷问题,蓄水位超过44.30m则会影响库区耕地,水位超过44.30m则有村民自行打开梯级放水道,将水位降至44.30m以下,导致水库蓄水达不到原设计规模。

3、水库降等后有效库容为4.*m3,对水库现状灌溉、养殖功能无影响,且水库降等为山塘后运行管理成本降低,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和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令)有关规定和要求,儒沟塘水库符合降等条件。

三、降等实施方案

(一)降等措施

1.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0.00-K0+005.00(引水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100mm,砼底板坡比为1:20。

2.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5.00-K0+008.30(控制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200mm,新堰顶高程为44.30m。

3.拆除并新建溢洪道控制段C25钢筋砼交通桥板。

4.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8.30-K0+016.03(一级泄槽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200mm,砼底板坡比为1:20。

5.新旧砼底板连接处以及新砼底板每隔5m设置一道变形缝,厚2cm,填充沥青砂浆。

(二)降等后管理

大安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儒沟塘水库降等实施方案,确定相关责任主体,制定相应运行调度方案;儒沟塘水库降等后,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我局应将所有工程资料整理汇编成册并归档,做好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工程技术档案应移交给大安镇人民政府长期保存。降等管理措施如下:

1.管理体制

儒沟塘水库降等为山塘后,所有权、防汛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均为大安镇人民政府。大安镇人民政府接收后,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工程运用管理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管理单位应制订具体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建立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管理,同时做好山塘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山塘安全运行。

3.制定洪水防御应急预案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大安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山塘防洪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明确的防御应急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

(2)落实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加强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3)建立抢险队*,做好抢险物资准备;

(4)制定山塘的下游人员转移应急措施;

(5)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

为做好山塘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山塘安全度汛,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塘各项设施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大安镇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山塘的监测工作

保留原有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妥善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四、工程验收要求

大安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论证报告》完成儒沟塘水库降等工程措施后整理验收材料报我局组织工程验收。


平南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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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 (略) 平南县儒沟塘水库申请降等的函》(安政函〔2024〕36号)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2024年1月5日,平南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成立了技术审查委员会,到现场踏勘后,对《 (略) 平南县儒沟塘水库降等论证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过详细讨论、研究、审查,基本同意儒沟塘水库的降等论证报告。按照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以及《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要求,技术审查委员会认为儒沟塘水库符合降等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儒沟塘水 (略) 平南县大安镇稻花村,水库原注册登记集雨面积为0.41km2,总库容为17.*m3,兴利库容为9.*m3,死库容为*m3,是一座具有灌溉为主、养殖功能的小(2)型水库。儒沟塘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1座,溢洪道1座,输水设施l座组成,水库工程原设计灌溉面积400亩,近年来实际灌溉面积为300亩(其中74亩由儒沟塘水库直接引水灌溉,226亩已由六陈水库灌溉)。水库于1952年12月完工投入运行,2010年进行了安全鉴定,2012年实施除险加固,2020年完工验收,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

二、降等依据及理由

(一)降等依据

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中有关规定“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原设计的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需求降低或被其他工程部分替代,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的。”应予以降等。

(二)降等理由

1、水库灌溉面积减小,由原设计的400亩减小到74亩;水库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00亩,实际灌溉面积为300亩(其中74亩由儒沟塘水库直接引水灌溉,226亩已由六陈水库灌溉),水库原设计的灌溉功能需求降低,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

2、长久以来,水库蓄水存在纠纷问题,蓄水位超过44.30m则会影响库区耕地,水位超过44.30m则有村民自行打开梯级放水道,将水位降至44.30m以下,导致水库蓄水达不到原设计规模。

3、水库降等后有效库容为4.*m3,对水库现状灌溉、养殖功能无影响,且水库降等为山塘后运行管理成本降低,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和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令)有关规定和要求,儒沟塘水库符合降等条件。

三、降等实施方案

(一)降等措施

1.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0.00-K0+005.00(引水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100mm,砼底板坡比为1:20。

2.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5.00-K0+008.30(控制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200mm,新堰顶高程为44.30m。

3.拆除并新建溢洪道控制段C25钢筋砼交通桥板。

4.拆除并新建溢洪道K0+008.30-K0+016.03(一级泄槽段)的砼底板和M7.5浆砌石挡墙,新建C20砼底板厚200mm,砼底板坡比为1:20。

5.新旧砼底板连接处以及新砼底板每隔5m设置一道变形缝,厚2cm,填充沥青砂浆。

(二)降等后管理

大安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儒沟塘水库降等实施方案,确定相关责任主体,制定相应运行调度方案;儒沟塘水库降等后,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我局应将所有工程资料整理汇编成册并归档,做好工程档案的移交工作。工程技术档案应移交给大安镇人民政府长期保存。降等管理措施如下:

1.管理体制

儒沟塘水库降等为山塘后,所有权、防汛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均为大安镇人民政府。大安镇人民政府接收后,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工程运用管理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管理单位应制订具体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建立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管理,同时做好山塘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山塘安全运行。

3.制定洪水防御应急预案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大安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山塘防洪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明确的防御应急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

(2)落实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加强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3)建立抢险队*,做好抢险物资准备;

(4)制定山塘的下游人员转移应急措施;

(5)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

为做好山塘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山塘安全度汛,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塘各项设施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大安镇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山塘的监测工作

保留原有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妥善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四、工程验收要求

大安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论证报告》完成儒沟塘水库降等工程措施后整理验收材料报我局组织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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