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水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0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水污染防治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 机构 | 论证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 洛宁县 | 河 (略) 矿 | 河南 (略) | 入河排污口名称: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 所属排污单位:河 (略) 入河排污口位置: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河(坐标:东经111.*,北纬34.*)。 排污口设置类型:矿山排污口。 排污口性质:改建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入河排污口废水规模:预测最大排放量1578.18m3/d。 排放标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表4一级标准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标准限制。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最高不超过:2.8800t/a,氨氮最高不超过:0.0260t/a,铅最高不超过:0.0208t/a。 |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对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矿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铁炉坪西沟采区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处理后输送至西沟PD924工业场地现有反应沉淀池中预处理后进入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铁炉坪东沟采区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后排至中段水仓后进入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东草沟矿区矿井涌水沉淀处理后引至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PD730处理站处理工艺为PAC/PAM混凝+浓密机斜管沉淀+三级沉淀池沉淀+污泥压滤,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表4一级标准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标准限制。优化改造后由3处现状入河排污口减少为1处拟建入河排污口。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正常排污不会对纳污水域崇阳河和洛河水功能区水质产生影响,对排污口下游水环境、水生态、地下水及第三方取水口水质基本没有影响,改建排污口设置在崇阳河右岸,距离水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最近河段距离为24.95km,污染物衰减后,基本不会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满足防洪、供水和监管管理要求。 |
根据《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水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0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水污染防治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 机构 | 论证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 洛宁县 | 河 (略) 矿 | 河南 (略) | 入河排污口名称: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入河排污口 所属排污单位:河 (略) 入河排污口位置: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河(坐标:东经111.*,北纬34.*)。 排污口设置类型:矿山排污口。 排污口性质:改建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入河排污口废水规模:预测最大排放量1578.18m3/d。 排放标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表4一级标准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标准限制。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最高不超过:2.8800t/a,氨氮最高不超过:0.0260t/a,铅最高不超过:0.0208t/a。 |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对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矿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铁炉坪西沟采区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处理后输送至西沟PD924工业场地现有反应沉淀池中预处理后进入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铁炉坪东沟采区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后排至中段水仓后进入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东草沟矿区矿井涌水沉淀处理后引至铁炉坪PD730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PD730处理站处理工艺为PAC/PAM混凝+浓密机斜管沉淀+三级沉淀池沉淀+污泥压滤,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表4一级标准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标准限制。优化改造后由3处现状入河排污口减少为1处拟建入河排污口。 河 (略) 铁炉坪-龙门银铅矿及东草沟金银矿项目正常排污不会对纳污水域崇阳河和洛河水功能区水质产生影响,对排污口下游水环境、水生态、地下水及第三方取水口水质基本没有影响,改建排污口设置在崇阳河右岸,距离水产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最近河段距离为24.95km,污染物衰减后,基本不会对洛河洛宁段乌苏里拟鲿、瓦氏雅罗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满足防洪、供水和监管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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