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编制项目
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编制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内容:充分运用仙游县相关部门完成的《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成果,完成《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榜头镇:南溪村、梧店村、后坑村、桃源村、芹山村、后堡村、官舍村、何麓村、岭下村、东宫村、新郑村、仙水村、后坂村、度顶村、象洋村、象山村、上昆村、昆仑村、云庄村、象塘村、泉山村、后庄村;度尾镇:帽山村、屏山村、霞溪村、下洲社区、度峰社区;枫亭镇:兰友社区等28个村。
2.要求:(1)方案编制及实施创建要求。按照仙游县榜头镇、度尾镇、枫亭镇实际情况,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2)为了保证编写质量,本次选取枫亭镇兰友社区、度尾镇下洲社区作为本次方案试点编写,各投标人需对这2个村编写一份实施方案,方案随投标报价一并上报。(3)项目完成要求。本项目限定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五)中标方式:本项目以综合分最高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试点方案和综合资格分各占50分。(实际报价必须有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按照综合分最高中标,若有2家及以上综合分相同以最低价中标;若实际到场报价单位不够3家,则重新公示再招标)。
(六)项目付款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专家审查、政府发文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有完成过政府部门农村污水实施方案、可研、初设等编制案例,需提供1个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案例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完成证明;
(四)试点方案需符合招标公告内容和要求;
(五)报价单(签名盖章);
(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代表身份复印证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投标报价前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2%,即5600元),未中标当场退回;拟公示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后将该签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之后无息退回。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3月29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邮寄到达或送到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方宇杰,联系电话: *。
3.本公告相关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内容:充分运用仙游县相关部门完成的《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成果,完成《仙游县2024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榜头镇:南溪村、梧店村、后坑村、桃源村、芹山村、后堡村、官舍村、何麓村、岭下村、东宫村、新郑村、仙水村、后坂村、度顶村、象洋村、象山村、上昆村、昆仑村、云庄村、象塘村、泉山村、后庄村;度尾镇:帽山村、屏山村、霞溪村、下洲社区、度峰社区;枫亭镇:兰友社区等28个村。
2.要求:(1)方案编制及实施创建要求。按照仙游县榜头镇、度尾镇、枫亭镇实际情况,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2)为了保证编写质量,本次选取枫亭镇兰友社区、度尾镇下洲社区作为本次方案试点编写,各投标人需对这2个村编写一份实施方案,方案随投标报价一并上报。(3)项目完成要求。本项目限定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五)中标方式:本项目以综合分最高中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试点方案和综合资格分各占50分。(实际报价必须有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按照综合分最高中标,若有2家及以上综合分相同以最低价中标;若实际到场报价单位不够3家,则重新公示再招标)。
(六)项目付款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专家审查、政府发文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有效;
2.有完成过政府部门农村污水实施方案、可研、初设等编制案例,需提供1个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投标文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二)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案例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完成证明;
(四)试点方案需符合招标公告内容和要求;
(五)报价单(签名盖章);
(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人代表身份复印证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现场投标报价前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最高限价2%,即5600元),未中标当场退回;拟公示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在正式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后将该签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之后无息退回。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3月29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邮寄到达或送到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5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方宇杰,联系电话: *。
3.本公告相关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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