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我分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环保职能,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规划部署,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作为局重要工作重点推进,树立“谁分管、谁承担”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全体人员法治化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二)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理 (略) ,明确工作方向,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三)深入开展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概论》纳入学,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四)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各种生态环境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全县企业进行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塘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设备欠缺,不能满足执法监管的需要。
(三)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难点问题还比较多,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
(四)其他部门环保工作重视不到位。与其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性不强,执法效果不甚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环保法治责任。一是强化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组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法治建设、聚焦推进法治重点任务、总结法治建设效能及述职工作。开展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学习法律法规活动,重大法治事项局领导集体研究决策。二是以责任清单为抓手,做好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单位,组织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加强法律顾问规范管理,规范法律意见书出具、合同审核等法律服务,为全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律顾问服务。
(二)推进依法规范决策。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环保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核。
(三)做好争议源头治理。一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法律问题剖析、警示,提高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复议诉讼应对机制,做好案情分析会商、重大复杂案件领导督办。 (略) 裁判文书、复议决定要求;三是进一步积极推进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四)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环保咨询法律服务,破解行政管理法律难题。二是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指导,为基层释惑解疑。三是探索“四早”解决模式,实现疑难案件早介入、问题早发现、法律早研究、困难早解决。
(五)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依法开展法律法规实施评估工作,及时提出处理处置意见;二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根据上位法和改革要求梳理需要废止、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案卷质量评查、整改工作。
(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生态环境法律培训计划,系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培训;二是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做好明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和今年“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普法,推进以案释法活动;三是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
(略) 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我分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环保职能,严格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规划部署,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作为局重要工作重点推进,树立“谁分管、谁承担”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全体人员法治化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二)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理 (略) ,明确工作方向,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局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三)深入开展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概论》纳入学,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四)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结合自身实际,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各种生态环境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全县企业进行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塘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设备欠缺,不能满足执法监管的需要。
(三)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难点问题还比较多,整治的任务比较繁重。
(四)其他部门环保工作重视不到位。与其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性不强,执法效果不甚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环保法治责任。一是强化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组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法治建设、聚焦推进法治重点任务、总结法治建设效能及述职工作。开展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学习法律法规活动,重大法治事项局领导集体研究决策。二是以责任清单为抓手,做好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单位,组织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加强法律顾问规范管理,规范法律意见书出具、合同审核等法律服务,为全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律顾问服务。
(二)推进依法规范决策。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环保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核。
(三)做好争议源头治理。一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法律问题剖析、警示,提高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业务能力;二是完善复议诉讼应对机制,做好案情分析会商、重大复杂案件领导督办。 (略) 裁判文书、复议决定要求;三是进一步积极推进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四)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环保咨询法律服务,破解行政管理法律难题。二是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指导,为基层释惑解疑。三是探索“四早”解决模式,实现疑难案件早介入、问题早发现、法律早研究、困难早解决。
(五)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依法开展法律法规实施评估工作,及时提出处理处置意见;二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根据上位法和改革要求梳理需要废止、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案卷质量评查、整改工作。
(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生态环境法律培训计划,系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培训;二是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做好明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和今年“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普法,推进以案释法活动;三是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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