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林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山林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 (略) 新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 (略) 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 (略)
3.验收服务单位:广东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主要从事无患子提取液和油茶枯提取液的生产,年产无患子提取液1800吨,油茶枯提取液27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生产废水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提取车间1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隔水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渣堆放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隔水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直接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通过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定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8至2024年4月1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或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 (略)
联系人:付青
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 (略) 新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 (略) 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 (略)
3.验收服务单位:广东 (略)
4.验收生产概况:主要从事无患子提取液和油茶枯提取液的生产,年产无患子提取液1800吨,油茶枯提取液2700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生产废水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提取车间1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隔水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渣堆放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隔水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直接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通过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定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18至2024年4月1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或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 (略)
联系人:付青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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