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大理市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理白族 (略) 上关镇, (略) 上关镇大排村、大营村、东沙坪村、海潮河村、河尾村、江尾村、漏邑村、马厂村、马*邑村、青索村、沙坪村、兆邑村共12个行政村。经 纬 度 坐 标 位 于 东 经 100°5′16″ ~ 100°09′47″ , 北 纬25°55′36″~25°59′28″之间。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2190.5738hm2,建设规模1589.6474hm2,非建设规模600.9263hm2。建设规模包含:农用地整理工程、林草生态修复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湿地修复工程、 (略) 提升工程、隔离带提升工程。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上关镇江尾街新区一号
联系人:郎工
电话:*
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云南 (略)
地址: (略) 满江街道御培坊D区1-1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征求意见稿)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理白族 (略) 上关镇, (略) 上关镇大排村、大营村、东沙坪村、海潮河村、河尾村、江尾村、漏邑村、马厂村、马*邑村、青索村、沙坪村、兆邑村共12个行政村。经 纬 度 坐 标 位 于 东 经 100°5′16″ ~ 100°09′47″ , 北 纬25°55′36″~25°59′28″之间。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2190.5738hm2,建设规模1589.6474hm2,非建设规模600.9263hm2。建设规模包含:农用地整理工程、林草生态修复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湿地修复工程、 (略) 提升工程、隔离带提升工程。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上关镇江尾街新区一号
联系人:郎工
电话:*
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单位:云南 (略)
地址: (略) 满江街道御培坊D区1-1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上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征求意见稿) (略) 海东北片区(上关镇)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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