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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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相关要求,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

1.2019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经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20年省重大工程立项、实施期满项目。

2.2021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的项目,对于已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所有指标、经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其他项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周期自然顺延6至12个月。

二、组织方式

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采取实地考核评价的方式, (略) 组织实施,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完成后统一打印并提交入档材料。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前准备工作。(3月31日前)

1.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征信没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项目承担单位及 (略) 上传科技报告,特别是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收录证书。

3.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以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为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任务书中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及社会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工作总结(自拟模板,建议列表体现任务书验收、绩效指标及对应完成情况)、技术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验收)报告(附件1),填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附件2)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Excel版,其中的2个工作表均需填写,附件4)。

4.请项目承担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料归集、审计报告、系统上传等工作。

(二)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前期审查。(4月1日-4月11日)

1.项目承担单位请将上述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一级主管部 (略) 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选择区县科技局)。

提交渠道为:项 (略) 中-服务-综合绩效评价服务( (略) 址:http://**.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由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驻济审核。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进行自我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约定指标是否全部完成以及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存在问题的,市区主管部门将提出整改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4月10日11:00前提报《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附件5),由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对接,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申请及项目清单,研究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现场考察方案。

(三)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组织实施。(4月16日-5月30日)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邀请技术、管理、产业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和质询讨论等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形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专家组意见和项目评议得分。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参加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省科技厅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

(四)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意见建议。(5月31日-6月11日)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论和专家评价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 (略) 逐级报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得分及意见,提出审核意见.。撰写提交《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附件3)。

(五)审核并公布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果。(6月30日前)

省科技厅在参考专家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成效、年度绩效评价、项目过程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情况,做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论,在 (略) 站上予以公布。

(六)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档案资料入档。(7月15日前)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实行自动加盖电子章,各项目承担单位最终待上级审核盖章后,整理收齐在线打印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纸质版各2份交至高 (略) 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311科技办, (略) 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需要在线打印归档保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装订顺序为: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专家意见、项目执行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或项目科技报告(附证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立项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绩效调查表、相关佐证材料、专家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1.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中,对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财务及经济指标,依据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主要依据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并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

2.提供的佐证材料应是由课题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因提供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核实比对的,不予计分。

3.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综合绩效评价资料中, (略) 系统提交省厅审核合格的“科技报告”,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2.项目承担单位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的省拨经费与自筹经费均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支出规范合理等结论,才可能得到相应的财务审计分值。

3.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综合绩效评价会议流程、资料整理存档等要求,准备相应绩效评价书面资料、ppt汇报材料等(具体材料准备要求,会另行通知)。绩效评价书面资料按照参会人数准备。

4.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每个项目各安排1位工作人员,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高新区发科部科技办 *

市科技局产业发展处 *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验收)自评价报告.docx

附件2.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

附件3.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docx

附件4.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综合绩效调查表(Excel版).xlsx

附件5.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3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相关要求,现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

1.2019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经延期后到期项目和2020年省重大工程立项、实施期满项目。

2.2021年省重大工程立项的项目,对于已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所有指标、经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其他项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周期自然顺延6至12个月。

二、组织方式

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采取实地考核评价的方式, (略) 组织实施,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完成后统一打印并提交入档材料。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前准备工作。(3月31日前)

1.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征信没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项目承担单位及 (略) 上传科技报告,特别是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收录证书。

3.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以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为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任务书中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及社会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工作总结(自拟模板,建议列表体现任务书验收、绩效指标及对应完成情况)、技术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验收)报告(附件1),填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附件2)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Excel版,其中的2个工作表均需填写,附件4)。

4.请项目承担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料归集、审计报告、系统上传等工作。

(二)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前期审查。(4月1日-4月11日)

1.项目承担单位请将上述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一级主管部 (略) 科技局,二级主管部门选择区县科技局)。

提交渠道为:项 (略) 中-服务-综合绩效评价服务( (略) 址:http://**.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由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驻济审核。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进行自我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约定指标是否全部完成以及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存在问题的,市区主管部门将提出整改意见,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4月10日11:00前提报《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附件5),由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对接,提交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申请及项目清单,研究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现场考察方案。

(三)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组织实施。(4月16日-5月30日)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邀请技术、管理、产业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和质询讨论等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对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形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专家组意见和项目评议得分。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参加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省科技厅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

(四)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意见建议。(5月31日-6月11日)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论和专家评价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 (略) 逐级报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得分及意见,提出审核意见.。撰写提交《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附件3)。

(五)审核并公布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果。(6月30日前)

省科技厅在参考专家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成效、年度绩效评价、项目过程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情况,做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论,在 (略) 站上予以公布。

(六)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档案资料入档。(7月15日前)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实行自动加盖电子章,各项目承担单位最终待上级审核盖章后,整理收齐在线打印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纸质版各2份交至高 (略) 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311科技办, (略) 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需要在线打印归档保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装订顺序为: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专家意见、项目执行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或项目科技报告(附证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立项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绩效调查表、相关佐证材料、专家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1.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中,对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财务及经济指标,依据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主要依据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并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

2.提供的佐证材料应是由课题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因提供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核实比对的,不予计分。

3.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综合绩效评价资料中, (略) 系统提交省厅审核合格的“科技报告”,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2.项目承担单位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的省拨经费与自筹经费均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支出规范合理等结论,才可能得到相应的财务审计分值。

3.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综合绩效评价会议流程、资料整理存档等要求,准备相应绩效评价书面资料、ppt汇报材料等(具体材料准备要求,会另行通知)。绩效评价书面资料按照参会人数准备。

4.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每个项目各安排1位工作人员,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高新区发科部科技办 *

市科技局产业发展处 *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验收)自评价报告.docx

附件2.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

附件3.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docx

附件4.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综合绩效调查表(Excel版).xlsx

附件5. 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绩效评价安排建议表.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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