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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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太和镇太和产业园

  建设内容:拟拆除现有建构筑物,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太和产业园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总处理规模3000m3/d,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3/d,初期雨水处理规模为2600m3/d。厂区内新建格栅、生活污水调节池、雨水分流井、初雨收集池、氧化混凝池、高效沉淀池、AN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系统、活性氧化铝吸附系统、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产管理用房、门卫、进出水监测间等主要建(构)筑物。另需建设约1000m尾水管道,采用重力流,管径为DN300,材质为HDPE。

  二、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 提取码: 5ye9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永兴大道491号

  联系人:张小聪 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在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现场填写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4年3月25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太和镇太和产业园

  建设内容:拟拆除现有建构筑物,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太和产业园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总处理规模3000m3/d,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3/d,初期雨水处理规模为2600m3/d。厂区内新建格栅、生活污水调节池、雨水分流井、初雨收集池、氧化混凝池、高效沉淀池、AN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系统、活性氧化铝吸附系统、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产管理用房、门卫、进出水监测间等主要建(构)筑物。另需建设约1000m尾水管道,采用重力流,管径为DN300,材质为HDPE。

  二、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 提取码: 5ye9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永兴大道491号

  联系人:张小聪 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在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现场填写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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