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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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建设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北纬30.*°。地块位于萧山区戴村镇,东至河道,南至戴尖线,西至云许线,北至雄拓钢带。

2023年2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可知,本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来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浙环发〔2021〕2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判定该地块属*类用地。本地块原先一直作为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1998年~2023年,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本时间段内地块内有多家工业企业活动,分别为 (略) ,浙江 (略) 和杭州 (略) 。截止到现场踏勘地块内建筑物均已拆迁完毕,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堆放。后续本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党校建设用地(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以及浙环发〔2021〕2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

2023年5-6月,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地块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发展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通过对各个历史时期生产、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等。1998年~2019年,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本时间段内地块内有 (略) 、杭州 (略) 和浙江 (略) 三家企业进行生产活动。2020年~2023年地块主要出租作为仓储用地,主要储存聚苯*烯泡沫和钢材,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多家工业企业,以钢材五金加工制造为主。本地块内重点污染区域主要有为浙江 (略) 厂区, (略) 和杭州 (略) 生产车间,划分出重点区域单元以及其他辅助区域为非重点污染区域。通过对调查地块内外存在的企业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pH、锌、石油烃、拟除虫菊酯(氯氟醚菊酯)、重金属(锌、铅、总铬等)、苯、二*苯、苯*烯等。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现场采样与分析工作,进行污染证实。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工作

安徽工和 (略) 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调查监测方案,因工作需要,本地块于2023年7月-2023年9月进行考古工作,因此本次调查采样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和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7日进行现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现场工作单位有安徽工和 (略) (调查单位)、杭州 (略) (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浙江 (略) (土壤采样检测单位)。2024年1月24日和2024年2月26日组织了补充采样。本次采样检测任务委托青岛斯坦德衡立 (略) 承担。

根据本地块内企业分布情况采用分区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将调查地块划分为三个重点单元,分别是单元一为浙江 (略) 厂房、单元二为 (略) 厂房、单元三 (略) 厂房,绿化区、办公楼以及其他区域为非重点污染区域。重点区域调查点位布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在靠近污染源附近布点,布设点位尽可能接近原疑似污染源,重点区域按照40× (略) 格布设点位,非重点区域适当布设点位,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20个、地下水监测井7口,地下水和土壤复合对照点一个。

《调查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后,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取样,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2日和2023年12月27日完成地下水取样工作。共计布设16个土壤点位和4个地下水点位,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采集75个土壤样品(含7个现场平行样)以及7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2024年1月7日完成全部检测工作,2024年1月24日和2024年2月26日组织了补充采样。在杭州 (略) 、 (略) 厂区内以及地块内地下水下游方向,共设置了3口深层地下水监测井和4个深层土壤点位(具体采样深度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直至钻达隔水层和原土层)。根据地块实际情况,现场采样深度达到8-9m,结合资料分析深度已达到隔水层和原土层。根据历次采样数据分析编制《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pH、总铬、锌、石油烃(C10-C40)、拟除虫菊酯类。

地下水检测指标为:本次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除水土同项以外,还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的色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和硒;以及拟除虫菊酯类。

土壤检测结果:土壤污染物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引用标准。满足后续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的规划要求。

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检出值除锰以外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也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此外补充采测的4个深层地下水样品中拟除虫菊酯类因子也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委党校萧山区分校

联系人:陈永 联系电话:*

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工和 (略)

通讯地址: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

联系人:陶敬 联系电话:*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建设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北纬30.*°。地块位于萧山区戴村镇,东至河道,南至戴尖线,西至云许线,北至雄拓钢带。

2023年2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批复可知,本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来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浙环发〔2021〕2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判定该地块属*类用地。本地块原先一直作为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1998年~2023年,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本时间段内地块内有多家工业企业活动,分别为 (略) ,浙江 (略) 和杭州 (略) 。截止到现场踏勘地块内建筑物均已拆迁完毕,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堆放。后续本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党校建设用地(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以及浙环发〔2021〕2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

2023年5-6月,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地块及周边地块现状和历史发展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通过对各个历史时期生产、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等。1998年~2019年,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本时间段内地块内有 (略) 、杭州 (略) 和浙江 (略) 三家企业进行生产活动。2020年~2023年地块主要出租作为仓储用地,主要储存聚苯*烯泡沫和钢材,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多家工业企业,以钢材五金加工制造为主。本地块内重点污染区域主要有为浙江 (略) 厂区, (略) 和杭州 (略) 生产车间,划分出重点区域单元以及其他辅助区域为非重点污染区域。通过对调查地块内外存在的企业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pH、锌、石油烃、拟除虫菊酯(氯氟醚菊酯)、重金属(锌、铅、总铬等)、苯、二*苯、苯*烯等。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现场采样与分析工作,进行污染证实。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工作

安徽工和 (略) 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调查监测方案,因工作需要,本地块于2023年7月-2023年9月进行考古工作,因此本次调查采样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和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7日进行现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现场工作单位有安徽工和 (略) (调查单位)、杭州 (略) (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浙江 (略) (土壤采样检测单位)。2024年1月24日和2024年2月26日组织了补充采样。本次采样检测任务委托青岛斯坦德衡立 (略) 承担。

根据本地块内企业分布情况采用分区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将调查地块划分为三个重点单元,分别是单元一为浙江 (略) 厂房、单元二为 (略) 厂房、单元三 (略) 厂房,绿化区、办公楼以及其他区域为非重点污染区域。重点区域调查点位布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在靠近污染源附近布点,布设点位尽可能接近原疑似污染源,重点区域按照40× (略) 格布设点位,非重点区域适当布设点位,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20个、地下水监测井7口,地下水和土壤复合对照点一个。

《调查方案》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后,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取样,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2日和2023年12月27日完成地下水取样工作。共计布设16个土壤点位和4个地下水点位,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采集75个土壤样品(含7个现场平行样)以及7个地下水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2024年1月7日完成全部检测工作,2024年1月24日和2024年2月26日组织了补充采样。在杭州 (略) 、 (略) 厂区内以及地块内地下水下游方向,共设置了3口深层地下水监测井和4个深层土壤点位(具体采样深度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直至钻达隔水层和原土层)。根据地块实际情况,现场采样深度达到8-9m,结合资料分析深度已达到隔水层和原土层。根据历次采样数据分析编制《 (略) 委党校萧山分校新校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壤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pH、总铬、锌、石油烃(C10-C40)、拟除虫菊酯类。

地下水检测指标为:本次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除水土同项以外,还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中的色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和硒;以及拟除虫菊酯类。

土壤检测结果:土壤污染物检出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相关引用标准。满足后续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的规划要求。

地下水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检出值除锰以外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也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此外补充采测的4个深层地下水样品中拟除虫菊酯类因子也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略) 委党校萧山区分校

联系人:陈永 联系电话:*

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工和 (略)

通讯地址:合肥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

联系人:陶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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