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上政〔2024〕1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03-*-04-01-*)的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上莲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提升改造项目 (略) 和休闲步道、 (略) 周边配套安全防护措施、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其它节点场地、代表性建筑的夜景亮化照明、配套钢构旋转楼梯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元,预备费14.*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0.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上政〔2024〕1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心上莲园区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403-*-04-01-*)的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上莲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提升改造项目 (略) 和休闲步道、 (略) 周边配套安全防护措施、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其它节点场地、代表性建筑的夜景亮化照明、配套钢构旋转楼梯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元,预备费14.*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0.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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