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利局关于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宁波市水利局关于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 (略) 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
二、联系电话:0574-*,传真:*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海 (略) 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北仑区戚家山街道
3、建设单位: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林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约*m2,本次在 (略) 民公园,其中南侧地势较低区域进行集中建设,南侧中部裸露山体复绿,北侧山体部分总体保留现状,仅对登山步道进行梳理整治,整体施工扰动面积约为*m2。本项目主要分为四个施工区域,分别为综合配套服务区(集中建设区A)、山林花谷康体区(集中建设区B西侧裸露山体+集中建设区B)、后工业休闲花园区(旱溪区域)及生态遗址保育区(北侧山体,包含两座碉堡遗址),节点内结合现状地形布置对应的景观绿化, (略) ,配套建筑等,其中梳理整治外环生 (略) 约2.6公里,改造生 (略) 约2.4公里,新建内环健身漫步道约1.2公里。新建建筑面积约1992.74m2(全部为地上面积,其中建筑基底面积为1172.84m2),容积率为0.0033,绿地率为90%,设置机动车位121个,非机动车位30个。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执行。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61.618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约为61.1462hm2,临时占地面积约为0.4724hm2。本项目施工挖填方总量为5.*m3,其中挖方2.*m3(其中泥浆0.*m3,资源型石方0.*m3,表土0.*m3,一般土石方1.*m3,建筑垃圾0.*m3),填方2.*m3(其中一般土石方2.*m3,种植土0.*m3),借方0.*m3(全部为一般土石方),余(弃)方0.*m3(其中0.*m3资源型石方及0.*m3表土已由当地街道进行拍卖,0.*m3泥浆外运至宁波 (略) ,0.*m3建筑垃圾外运至宁 (略) ,0.*m3表土由当地街道调配)。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土建投资2763.*元,项目法人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出资 (略) (略) (略) ,所需资金除建设用 (略) (略) (略) 全额出资外,剩余 (略) (略) (略) 自筹40%,北仑区财政补助40%,戚家山街道办事处补助20%。
本项目已于2024年1月动工,计划于2024年10月完工。
(略) 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 (略) 水利局河湖处(行政审批处)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
二、联系电话:0574-*,传真:*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海 (略) 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戚家山街道鹰山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北仑区戚家山街道
3、建设单位: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林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约*m2,本次在 (略) 民公园,其中南侧地势较低区域进行集中建设,南侧中部裸露山体复绿,北侧山体部分总体保留现状,仅对登山步道进行梳理整治,整体施工扰动面积约为*m2。本项目主要分为四个施工区域,分别为综合配套服务区(集中建设区A)、山林花谷康体区(集中建设区B西侧裸露山体+集中建设区B)、后工业休闲花园区(旱溪区域)及生态遗址保育区(北侧山体,包含两座碉堡遗址),节点内结合现状地形布置对应的景观绿化, (略) ,配套建筑等,其中梳理整治外环生 (略) 约2.6公里,改造生 (略) 约2.4公里,新建内环健身漫步道约1.2公里。新建建筑面积约1992.74m2(全部为地上面积,其中建筑基底面积为1172.84m2),容积率为0.0033,绿地率为90%,设置机动车位121个,非机动车位30个。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执行。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61.618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约为61.1462hm2,临时占地面积约为0.4724hm2。本项目施工挖填方总量为5.*m3,其中挖方2.*m3(其中泥浆0.*m3,资源型石方0.*m3,表土0.*m3,一般土石方1.*m3,建筑垃圾0.*m3),填方2.*m3(其中一般土石方2.*m3,种植土0.*m3),借方0.*m3(全部为一般土石方),余(弃)方0.*m3(其中0.*m3资源型石方及0.*m3表土已由当地街道进行拍卖,0.*m3泥浆外运至宁波 (略) ,0.*m3建筑垃圾外运至宁 (略) ,0.*m3表土由当地街道调配)。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土建投资2763.*元,项目法人 (略) 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出资 (略) (略) (略) ,所需资金除建设用 (略) (略) (略) 全额出资外,剩余 (略) (略) (略) 自筹40%,北仑区财政补助40%,戚家山街道办事处补助20%。
本项目已于2024年1月动工,计划于2024年10月完工。
(略) 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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