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项目青河县阿热勒乡4个村人饮水源保护工程验收公示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项目青河县阿热勒乡4个村人饮水源保护工程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项目青河县阿热勒乡4个村人饮水源保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青河县农村自来水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吾兰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试点项目青河县阿热勒乡4个村人饮水源保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青河县农村自来水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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