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瑞祥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栾川县瑞祥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栾 (略)
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产污排污状况等,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栾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A
法人代表:王智国
企业地址:栾川县庙子镇庙子村
产品:铜精矿、锌精矿、铁矿、硫精矿
选矿能力:300t/d
栾 (略) 始建于2007年,是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铜、锌、铁等多金属矿石的选矿加工和销售,日处理铜矿石量为300吨,采用球磨+浮选工艺回收原矿石中铜精矿、锌精矿及硫、铁矿等,尾矿输送至堰灌沟尾矿库,选矿废水经澄清后回用至选矿生产。企业现有职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技术人员2人。生产制度为三班三运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00天。
二、企业环保执行情况
栾 (略) 成立于2007年1月,建设初期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栾 (略) 日处理300t铜矿石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12月2 (略) 环境保护局以洛环监表[2007]22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于2011年1 (略) 环境保护局以洛环然验[2011]32号文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堰灌沟尾矿库于2010年6月在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12年2月委托河南省金瀚 (略) 编制完成了《栾 (略) 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 (略) 环境 (略) 环然[2012]5号文件进行批复,于2013年 (略) 环境监测站编制了验收调查报告。
企业于2020年3月27日进行排污登记,有效期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排污许可证号:*03A002WQ。
三、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一)产排污环节
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污染。企业产排污环节情况介绍如下。
(1)废气
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环节为破碎车间,包括破碎机、震动筛、皮带连接处等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吸尘管道连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①生产废水
本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水主要是经“球磨+浮选”产生的尾矿浆,通过渣浆泵经二次泵站加入石灰浆后,送至尾矿库,尾矿渣沉积在尾矿库内,废水经澄清后返回选矿生产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洗漱用水,经两级沉淀池沉淀后,于尾矿浆一起送至尾矿库。
(3)噪声
生产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渣浆泵等运转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声级在80~105dB(A)。以上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渣。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办公楼、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选矿产生的尾矿渣,生产过程中报废的易损件等。
(二)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根据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监测报告可知,各污染物排放均未超标。
四、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栾 (略)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自检,确保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完好、有效。企业针对厂内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均指定了应急响应措施,并加强了日常管理维护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有效进行应急响应,并将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程度将至最低。
五、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2日~3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栾 (略)
联系人:王智国
联系电话:*
审核技术服务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晓乐
联系电话:*
栾 (略)
2024年3月22日
栾 (略)
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产污排污状况等,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栾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A
法人代表:王智国
企业地址:栾川县庙子镇庙子村
产品:铜精矿、锌精矿、铁矿、硫精矿
选矿能力:300t/d
栾 (略) 始建于2007年,是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铜、锌、铁等多金属矿石的选矿加工和销售,日处理铜矿石量为300吨,采用球磨+浮选工艺回收原矿石中铜精矿、锌精矿及硫、铁矿等,尾矿输送至堰灌沟尾矿库,选矿废水经澄清后回用至选矿生产。企业现有职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技术人员2人。生产制度为三班三运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00天。
二、企业环保执行情况
栾 (略) 成立于2007年1月,建设初期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栾 (略) 日处理300t铜矿石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12月2 (略) 环境保护局以洛环监表[2007]22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于2011年1 (略) 环境保护局以洛环然验[2011]32号文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堰灌沟尾矿库于2010年6月在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12年2月委托河南省金瀚 (略) 编制完成了《栾 (略) 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 (略) 环境 (略) 环然[2012]5号文件进行批复,于2013年 (略) 环境监测站编制了验收调查报告。
企业于2020年3月27日进行排污登记,有效期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排污许可证号:*03A002WQ。
三、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一)产排污环节
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污染。企业产排污环节情况介绍如下。
(1)废气
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环节为破碎车间,包括破碎机、震动筛、皮带连接处等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吸尘管道连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①生产废水
本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水主要是经“球磨+浮选”产生的尾矿浆,通过渣浆泵经二次泵站加入石灰浆后,送至尾矿库,尾矿渣沉积在尾矿库内,废水经澄清后返回选矿生产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洗漱用水,经两级沉淀池沉淀后,于尾矿浆一起送至尾矿库。
(3)噪声
生产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渣浆泵等运转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声级在80~105dB(A)。以上高噪声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企业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渣。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办公楼、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选矿产生的尾矿渣,生产过程中报废的易损件等。
(二)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根据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监测报告可知,各污染物排放均未超标。
四、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栾 (略)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日常消耗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自检,确保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完好、有效。企业针对厂内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均指定了应急响应措施,并加强了日常管理维护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有效进行应急响应,并将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程度将至最低。
五、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2日~3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栾 (略)
联系人:王智国
联系电话:*
审核技术服务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晓乐
联系电话:*
栾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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