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关于大平掌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关于大平掌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关于大平掌村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华东(普洱) (略) :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大平掌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澜沧县南岭乡,总用地81.17hm2(其中永久占地:5.98hm2;临时占地:75.19hm2),规划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块600Wp(N型)双面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构成一个光伏组串,共2948个组串;每22串光伏组串接入1台300kW组串逆变器,配置134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0(7)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一台3000kVA(21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共14个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尺寸2382×1134×30mm,光伏组件支架采用薄壁钢结构,电池组件固定支架结合组件排列方式布置,支架倾斜角度为22°,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一个结构单元内有4榀支架,支架由立柱、横梁及斜撑(或拉梁)组成。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35k (略) ,通过2 (略) (电缆直埋敷设的方式)汇集电力后输送至芒汇河110kV升压站(富邦乡),埋 (略) 总长度81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元。(项目代码:2312-*-04-01-*)。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报告表》、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式,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规范处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顺电池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光伏板区底层林草植被浇灌用水,不外排;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021)执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澜沧县芒汇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台账资料。
(二)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压缩工期,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直 (略) 电缆沟及塔基开挖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做好覆盖抑尘和四周的截排水措施,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绿化用土。运营期对太阳能电池板、 (略) 、逆变器等场所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农光互补种植优先选用乡土植物,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严禁违法开挖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保护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捕杀。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14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分别设置1个事故油池(其中12个容积不低于2.3m3、2个容积不低于2.0m3)。箱式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存放。严格做好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箱式变压器区域、事故油池等按重点防渗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防止出现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宣传。
三、相关要求
(一)该《报告表》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自主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略) 上公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请澜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批复文件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超过5年项目未开工建设,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2024年3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关于大平掌村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华东(普洱) (略) :
你公司申请报批的《大平掌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澜沧县南岭乡,总用地81.17hm2(其中永久占地:5.98hm2;临时占地:75.19hm2),规划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块600Wp(N型)双面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构成一个光伏组串,共2948个组串;每22串光伏组串接入1台300kW组串逆变器,配置134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0(7)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一台3000kVA(21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共14个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尺寸2382×1134×30mm,光伏组件支架采用薄壁钢结构,电池组件固定支架结合组件排列方式布置,支架倾斜角度为22°,采用纵向檩条,横向支架布置方案。一个结构单元内有4榀支架,支架由立柱、横梁及斜撑(或拉梁)组成。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35k (略) ,通过2 (略) (电缆直埋敷设的方式)汇集电力后输送至芒汇河110kV升压站(富邦乡),埋 (略) 总长度81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元。(项目代码:2312-*-04-01-*)。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报告表》、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式,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规范处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顺电池组件倾斜角度直接淋洒于光伏板区底层林草植被浇灌用水,不外排;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021)执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澜沧县芒汇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处置,建立健全有关台账资料。
(二)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压缩工期,减轻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直 (略) 电缆沟及塔基开挖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做好覆盖抑尘和四周的截排水措施,表土用于植被恢复绿化用土。运营期对太阳能电池板、 (略) 、逆变器等场所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农光互补种植优先选用乡土植物,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严禁违法开挖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保护当地野生动物,禁止捕杀。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在14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分别设置1个事故油池(其中12个容积不低于2.3m3、2个容积不低于2.0m3)。箱式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进入事故油池存放。严格做好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箱式变压器区域、事故油池等按重点防渗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防止出现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辐射环境保护宣传。
三、相关要求
(一)该《报告表》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自主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略) 上公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请澜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批复文件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超过5年项目未开工建设,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2024年3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