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汽车、拍卖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汽车、拍卖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通知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略) 、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汽车、拍卖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日-3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联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域内已成立状态的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拍卖公司。

(二)抽取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两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 A、B 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内容:

发改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汽车销售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拍卖管理。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拍卖 (略) 场规范管理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制定、名单抽取及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电话:0335-*

邮箱:*@*63.com

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略) 、市政府关于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汽车、拍卖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日-3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联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

昌黎县域内已成立状态的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拍卖公司。

(二)抽取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两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 A、B 两个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内容:

发改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汽车销售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拍卖管理。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拍卖 (略) 场规范管理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由牵头单位在“ (略) 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由牵头单位分派到联合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负责此次联合抽查方案的制定、名单抽取及抽查结果汇总;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确定检查事项并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双告知监管系统,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县双随办,县双随办汇总后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双随办联系人:孟祥超 电话:0335-*

邮箱:*@*63.com

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