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生产项目一二期-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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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生产项目一二期-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生产项目(一二期)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保税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
建设单位: 鲨湾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项目保税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项目所用厂房由*方青岛 (略) 100%控股的青岛 (略) 建设, (略) 鲨湾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3m2,一二期项目所用厂房建筑面积约*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前处理、电泳、喷粉线1条,总装生产线2条;二期:塑料件喷漆生产线3条,包括底漆、色漆和罩光漆喷涂线共3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为剪板机2台、冲床2台、自动冲管机6台、车床2台、铣床2台、台钻3台、压力机1台、热洁炉1台、天然气燃烧机2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期:钢板750t/年、钢管*t/年、模具钢50t/年、工字钢20t/年、角钢10t/年、氩弧焊丝0.2t/年、CO2保护焊丝104t/年、钢丸20t/年、脱脂剂24.4t/年、硅烷处理剂10t/年、电泳漆83t/年、切削液原液0.4t/年、液压油0.5t/年、聚酯粉末100t/年等;二期:底漆94t/年、色漆95.5t/年、罩光漆97t/年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摩托车整车*辆。一二期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金属件表面处理废水(包括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硅烷化废水,水洗废水)、文丘里湿式漆雾净化装置除漆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弃水、软化水制备弃水、职工生活 (略) (略) ,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氟化物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 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 - 2018)表2中一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2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喷粉房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4排气筒排放。项目电泳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固化废气进入1#RTO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与1#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一起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侧吸风收集进入文丘里湿式漆雾净化装置去除漆雾后,与经整体换风负压收集的调漆废气、流平废气一起进入“三级过滤系统+沸石转轮+2#RTO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经烘干室外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RTO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与2#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一起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燃烧废气通过30m高的P5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燃烧废气通过30m高的P6排气筒排放。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产生的VOCs一起通过30m高的P7排气筒排放。不合格品打磨/抛光废气经打磨台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装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随有机废气一同处理;污水处理站所处厂房各构筑物单元加盖密闭,周边设置绿化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 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天然气燃烧机、热洁炉及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5—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 天然气热水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基准含氧量3.5%)。 表面涂装产生的VOCs、苯系物、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 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特殊用途汽车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苯系物、二*苯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 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 VOCs 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三)(涉及特征污染物的合成树脂项目,废气排放标准采用简化模板)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沸石、滤筒、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北、西、南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前处理槽渣、电泳渣、电泳渣废过滤袋、废电泳超滤膜、油性漆渣、废过滤材料、沾染油性漆渣的废塑料薄膜、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脱脂剂、硅烷剂、电泳漆、油性漆、切削液、液压油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2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废钢丸、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砂纸、贴花工序产生的废纸筒、热洁炉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62m2),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生产项目(一二期)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保税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
建设单位: 鲨湾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项目保税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项目所用厂房由*方青岛 (略) 100%控股的青岛 (略) 建设, (略) 鲨湾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3m2,一二期项目所用厂房建筑面积约*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前处理、电泳、喷粉线1条,总装生产线2条;二期:塑料件喷漆生产线3条,包括底漆、色漆和罩光漆喷涂线共3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为剪板机2台、冲床2台、自动冲管机6台、车床2台、铣床2台、台钻3台、压力机1台、热洁炉1台、天然气燃烧机2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期:钢板750t/年、钢管*t/年、模具钢50t/年、工字钢20t/年、角钢10t/年、氩弧焊丝0.2t/年、CO2保护焊丝104t/年、钢丸20t/年、脱脂剂24.4t/年、硅烷处理剂10t/年、电泳漆83t/年、切削液原液0.4t/年、液压油0.5t/年、聚酯粉末100t/年等;二期:底漆94t/年、色漆95.5t/年、罩光漆97t/年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摩托车整车*辆。一二期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金属件表面处理废水(包括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硅烷化废水,水洗废水)、文丘里湿式漆雾净化装置除漆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锅炉定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弃水、软化水制备弃水、职工生活 (略) (略) ,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氟化物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 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 - 2018)表2中一级标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2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喷粉房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P4排气筒排放。项目电泳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固化废气进入1#RTO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与1#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一起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侧吸风收集进入文丘里湿式漆雾净化装置去除漆雾后,与经整体换风负压收集的调漆废气、流平废气一起进入“三级过滤系统+沸石转轮+2#RTO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经烘干室外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RTO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与2#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一起通过30m高的P3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燃烧废气通过30m高的P5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料燃烧废气通过30m高的P6排气筒排放。热洁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产生的VOCs一起通过30m高的P7排气筒排放。不合格品打磨/抛光废气经打磨台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装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随有机废气一同处理;污水处理站所处厂房各构筑物单元加盖密闭,周边设置绿化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 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天然气燃烧机、热洁炉及RTO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5—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 天然气热水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基准含氧量3.5%)。 表面涂装产生的VOCs、苯系物、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 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特殊用途汽车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苯系物、二*苯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 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 VOCs 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三)(涉及特征污染物的合成树脂项目,废气排放标准采用简化模板)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沸石、滤筒、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北、西、南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前处理槽渣、电泳渣、电泳渣废过滤袋、废电泳超滤膜、油性漆渣、废过滤材料、沾染油性漆渣的废塑料薄膜、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脱脂剂、硅烷剂、电泳漆、油性漆、切削液、液压油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20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废钢丸、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砂纸、贴花工序产生的废纸筒、热洁炉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62m2),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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