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
建设单位 东莞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溢丰华创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华 (略) (略) 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主要从事聚氨酯浇注胶I组分、聚氨酯浇注胶P组分、聚氨酯生胶、聚氨酯混炼胶加工生产,201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东环建〔2015〕2241号)同意企业建设反应釜(含抽真空系统)14台、缓冲罐16台、开炼机1台、浇注机3台、烘箱6台等生产设备,年加工生产聚氨酯改性材料I组分1135吨、聚氨酯改性材料P组分1650吨、聚氨酯生胶100吨、聚氨酯混炼胶100吨、高分子改性制品15吨。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目前,由于发展需要,东莞华 (略) 拟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扩建,①项目在现有项目产品产能基础上进行扩大产量,同时对现有产品配方(聚氨酯浇注胶,原名“聚氨酯改性材料”)进行调整,取消高分子改性制品产品。②生产设备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调整,详见设备表。③项目现有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 改扩建后产品产能预计为聚氨酯浇注胶I组分4000吨/年、聚氨酯浇注胶P组分4940吨/年、聚氨酯生胶855吨/年、聚氨酯混炼胶2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排放的PM10、TSP在评价范围内的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二硫化碳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8h平均浓度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编),项目排气筒正常有组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以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浸釜废水作为零散 (略) (略) 处置,不外排;缓冲罐冷凝水回用至废气喷淋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略) 麻涌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狮子洋。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少,污染物因子成分简单,且不直接外排到地表水环境,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本项目主要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只要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实体墙阻隔衰减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值不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去向明确。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对环境的危害性大大减少。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报纸和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只要本项目切实落实各项处理措施的情况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是受公众支持的。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 2024-03-2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
建设单位 东莞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溢丰华创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华 (略) (略) 麻涌镇新基村新基工业区19号A2栋,主要从事聚氨酯浇注胶I组分、聚氨酯浇注胶P组分、聚氨酯生胶、聚氨酯混炼胶加工生产,201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东环建〔2015〕2241号)同意企业建设反应釜(含抽真空系统)14台、缓冲罐16台、开炼机1台、浇注机3台、烘箱6台等生产设备,年加工生产聚氨酯改性材料I组分1135吨、聚氨酯改性材料P组分1650吨、聚氨酯生胶100吨、聚氨酯混炼胶100吨、高分子改性制品15吨。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目前,由于发展需要,东莞华 (略) 拟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扩建,①项目在现有项目产品产能基础上进行扩大产量,同时对现有产品配方(聚氨酯浇注胶,原名“聚氨酯改性材料”)进行调整,取消高分子改性制品产品。②生产设备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调整,详见设备表。③项目现有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 改扩建后产品产能预计为聚氨酯浇注胶I组分4000吨/年、聚氨酯浇注胶P组分4940吨/年、聚氨酯生胶855吨/年、聚氨酯混炼胶2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排放的PM10、TSP在评价范围内的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二硫化碳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8h平均浓度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编),项目排气筒正常有组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以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项目冷却塔冷却水、废气喷淋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浸釜废水作为零散 (略) (略) 处置,不外排;缓冲罐冷凝水回用至废气喷淋塔,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略) 麻涌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狮子洋。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少,污染物因子成分简单,且不直接外排到地表水环境,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本项目主要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只要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其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实体墙阻隔衰减后,对厂界声环境的贡献值不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不直接对外排放,去向明确。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对环境的危害性大大减少。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报纸和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只要本项目切实落实各项处理措施的情况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是受公众支持的。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 2024-03-2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