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发布公告, (略) 海曙区司法 (略) 海 (略) 、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通过两轮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见等环节,确定210名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予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将按 (略) 海 (略) (略) 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1.反映问题的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1日止(五个工作日)
4.联系方式: (略) 海曙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雅戈尔大道1号2241室)
联系人:邱老师(*)
附件: (略) 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略) 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名单.doc
(略) 海 (略)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略) 海曙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发布公告, (略) 海曙区司法 (略) 海 (略) 、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通过两轮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见等环节,确定210名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予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将按 (略) 海 (略) (略) 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1.反映问题的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1日止(五个工作日)
4.联系方式: (略) 海曙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雅戈尔大道1号2241室)
联系人:邱老师(*)
附件: (略) 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略) 海曙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名单.doc
(略) 海 (略)
(略) 公安局海曙分局
(略) 海曙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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