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林业局:
报来《关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泉林函〔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10-*-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浔美湾生物多样性、增加蓝色碳汇和海岸防护的功能,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成效,提升湿地功能,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及东海街道沿海湿地。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科普宣教区和鸟类栖息区种植盐沼植物,种植面积为552.70亩,其中芦苇面积45.21亩,南方碱蓬面积507.49亩。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6-2018)、《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等规范标准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386.*元,其中,工程费332.*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元,预备费18.*元。资金来源按《 (略) 区城建总指挥部2023年第11次调度会纪要》(〔2023〕16号)要求筹措解决。
八、建设期限:10个月。
九、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用海的意见》。
2. (略)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略)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泉评审〔2023〕18号)、《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意见书》(泉评审概〔2024〕2号)。
4. (略)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
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核价 |
一 | 工程费用 | 332.0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98 |
1 | 代建管理费 | 6.64 |
2 | 招标代理费 | 2.34 |
3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85 |
4 | 工程监理费 | 8.77 |
5 | 工程设计费 | 11.39 |
6 | 工程保险费 | 1.00 |
7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0.33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66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8.40 |
四 | 工程概算合计 | 386.47 |
(略) 林业局:
报来《关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泉林函〔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10-*-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浔美湾生物多样性、增加蓝色碳汇和海岸防护的功能,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成效,提升湿地功能,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城东街道及东海街道沿海湿地。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科普宣教区和鸟类栖息区种植盐沼植物,种植面积为552.70亩,其中芦苇面积45.21亩,南方碱蓬面积507.49亩。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6-2018)、《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等规范标准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386.*元,其中,工程费332.*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元,预备费18.*元。资金来源按《 (略) 区城建总指挥部2023年第11次调度会纪要》(〔2023〕16号)要求筹措解决。
八、建设期限:10个月。
九、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用海的意见》。
2. (略) 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略)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略)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泉评审〔2023〕18号)、《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意见书》(泉评审概〔2024〕2号)。
4. (略) (略)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
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核价 |
一 | 工程费用 | 332.0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98 |
1 | 代建管理费 | 6.64 |
2 | 招标代理费 | 2.34 |
3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3.85 |
4 | 工程监理费 | 8.77 |
5 | 工程设计费 | 11.39 |
6 | 工程保险费 | 1.00 |
7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0.33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66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8.40 |
四 | 工程概算合计 | 38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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