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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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26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临高县临 (略) 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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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
海南正永 (略)
建设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拟规划建设人工鱼礁区、网箱养殖区、自然增殖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其施工过程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运营后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35)》《临高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2021年修订)、“三线一单”、《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本项目选址于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项目区域水文、底质和地形适宜,满足海洋牧场建设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环节上,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或生产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其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项目在施工期各环节上,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或生产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其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不外排,因此本次评价过程中不存在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1.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礁体投放作业避免鱼类的产卵孵化期;施工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实施悬浮物监控计划,控制悬浮泥沙的浓度和扩散范围;礁体投放进行间断性施工,避免连续作业造成周边海域悬浮泥沙浓度过高和扩散影响范围过大;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废水管理和处理计划,不允许随意排放。若施工船本身无能力处理机舱油污水,则将污水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并处理。运营期要根据水区及鱼礁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合理确定,优化鱼礁及自然养殖环境,使水域保持良好环境。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罐收集后上岸处置,船舶设置含油污水收集灌收集含油污水经收集后由船舶运营方联系有资质船舶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预制场施 (略) 保持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予以妥善收集处理。鱼礁预制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废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看护船艇设备,加强对船艇的保养,减少设备运行过程因老化等问题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注意施工机械及船舶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预制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车辆;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做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鸣笛,降低噪声; 4.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船舶,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以减少施 (略) 运输车辆因颠簸而产生空气污染。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清扫;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机械;施工厂界设立2.5m高的围挡;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 5.固体废物换进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船舶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接收至岸上,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施工队*的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2011~2035)》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本项目拟利用的海洋功能区为“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代码:A6-15)”,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本项目用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海区域可能遭受热带气旋、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的损坏;(2)人为事故风险;(3)项目人工鱼礁运输及投放海域有渔船往来,海上施工作业增加了海区船舶航行密度,增大了船舶相互碰撞发生溢油污染风险事故的几率,可能发生溢油事故。因此本工程建设过程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 (略) 箱的抗风抗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26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临高县临 (略) 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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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
海南正永 (略)
建设临高美夏湾海洋牧场,拟规划建设人工鱼礁区、网箱养殖区、自然增殖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其施工过程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运营后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35)》《临高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2021年修订)、“三线一单”、《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本项目选址于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项目区域水文、底质和地形适宜,满足海洋牧场建设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环节上,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或生产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其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施工采用了合适的施工方案,使用先进的工艺装备,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文明施工,爱护环境。项目在施工期各环节上,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或生产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其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不外排,因此本次评价过程中不存在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1.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礁体投放作业避免鱼类的产卵孵化期;施工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实施悬浮物监控计划,控制悬浮泥沙的浓度和扩散范围;礁体投放进行间断性施工,避免连续作业造成周边海域悬浮泥沙浓度过高和扩散影响范围过大;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废水管理和处理计划,不允许随意排放。若施工船本身无能力处理机舱油污水,则将污水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并处理。运营期要根据水区及鱼礁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合理确定,优化鱼礁及自然养殖环境,使水域保持良好环境。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罐收集后上岸处置,船舶设置含油污水收集灌收集含油污水经收集后由船舶运营方联系有资质船舶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预制场施 (略) 保持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予以妥善收集处理。鱼礁预制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废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看护船艇设备,加强对船艇的保养,减少设备运行过程因老化等问题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注意施工机械及船舶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预制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车辆;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做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鸣笛,降低噪声; 4.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船舶,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以减少施 (略) 运输车辆因颠簸而产生空气污染。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清扫;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机械;施工厂界设立2.5m高的围挡;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 5.固体废物换进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船舶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接收至岸上,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置。施工队*的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水域。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2011~2035)》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本项目拟利用的海洋功能区为“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代码:A6-15)”,临高县白蝶贝海洋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本项目用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用海区域可能遭受热带气旋、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的损坏;(2)人为事故风险;(3)项目人工鱼礁运输及投放海域有渔船往来,海上施工作业增加了海区船舶航行密度,增大了船舶相互碰撞发生溢油污染风险事故的几率,可能发生溢油事故。因此本工程建设过程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 (略) 箱的抗风抗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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