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关于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关于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贵 (略) :

你公司《关于送审<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 (略) 息烽县小寨坝镇,行政区划属小寨坝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36″,北纬27°11′36″。该项目由厂房区、污水处理区、道路停车区和附属设施区这4个一级分区组成,项目占地面积5.7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共涉及挖方土石方0.92万立方米,填方土石方1.09万立方米,借方土石方0.17万立方米,不产生弃方土石方。本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908.5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于2023年12月动工,预计于2024年11月建设完工。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7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96.4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9.89万元,植物措施6.58万元,临时措施2.96万元,独立费用34.46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3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9.11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2.6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息烽县水务管理 (略) 息烽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1、2、3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息水保函〔2021〕15号),贵州息烽产业 (略) 需缴纳项目中1、2、3号地块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00元。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位于息水保函〔2021〕15号批复中的1号地块,且目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项目不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使用前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应急、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法人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日

贵 (略) :

你公司《关于送审<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 (略) 息烽县小寨坝镇,行政区划属小寨坝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2′36″,北纬27°11′36″。该项目由厂房区、污水处理区、道路停车区和附属设施区这4个一级分区组成,项目占地面积5.7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共涉及挖方土石方0.92万立方米,填方土石方1.09万立方米,借方土石方0.17万立方米,不产生弃方土石方。本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908.5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于2023年12月动工,预计于2024年11月建设完工。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7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96.4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9.89万元,植物措施6.58万元,临时措施2.96万元,独立费用34.46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35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9.11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5.0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2.6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息烽县水务管理 (略) 息烽县精细化工产业园(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1、2、3号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息水保函〔2021〕15号),贵州息烽产业 (略) 需缴纳项目中1、2、3号地块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00元。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位于息水保函〔2021〕15号批复中的1号地块,且目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项目不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使用前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应急、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法人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