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成科国重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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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成科国重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成科国重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5日,我局拟对四川成 (略) 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高技术产业园1号楼
三、建设单位:四川成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维桢山水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成 (略) 拟选址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高技术产业园1号楼实施“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项目代码:2305-*-99-02-*),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实验车间(内含机房、物料间、材料制备间、制浆间、涂布间、辊压分条间、叠片自动组装线、卷绕自动组装线、电池终封间、电池测试间、工程配套间等)、办公室、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进行锂硫电池相关技术的研发(预计年研发100批次),研发样品提供给合作商进行下一步试验。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依托园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布烘干均为全密闭设备,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极片分切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分切粉尘经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叠片机密闭,叠片粉尘经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实验室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烘箱、泵、涂布机、制氮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等暂存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隔膜及铝塑膜边角料、废分子筛、废纯水机滤芯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浆料过滤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相关要求对涉金属粉尘车间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电解液、粘结剂、硫粉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具文(川投资备[2305-*-99-02-*]JXQB-0071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4〕5号)及《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显示所在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地块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绵自然资规发〔2021〕54号),项目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关于四川成科国重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5日,我局拟对四川成 (略) 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高技术产业园1号楼
三、建设单位:四川成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维桢山水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成 (略) 拟选址于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高技术产业园1号楼实施“基于锂硫电池技术的转化项目”(项目代码:2305-*-99-02-*),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实验车间(内含机房、物料间、材料制备间、制浆间、涂布间、辊压分条间、叠片自动组装线、卷绕自动组装线、电池终封间、电池测试间、工程配套间等)、办公室、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进行锂硫电池相关技术的研发(预计年研发100批次),研发样品提供给合作商进行下一步试验。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依托园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涂布烘干均为全密闭设备,挥发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极片分切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分切粉尘经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叠片机密闭,叠片粉尘经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实验室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烘箱、泵、涂布机、制氮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等暂存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隔膜及铝塑膜边角料、废分子筛、废纯水机滤芯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浆料过滤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相关要求对涉金属粉尘车间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电解液、粘结剂、硫粉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具文(川投资备[2305-*-99-02-*]JXQB-0071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4〕5号)及《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产业组团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显示所在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地块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绵自然资规发〔2021〕54号),项目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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