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集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集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 (略) 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集政办发〔2023〕6号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 (略) 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 (略) 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 (略) 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集政办发〔2023〕6号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 (略) 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 (略) 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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