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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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3-26 11: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全文共计1004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拟建 (略) 兴和县城关镇西官村、建设规模如下:

(1)温室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含智能化玻璃温室2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装配式日光温室66栋(其中生产区59栋,育苗区7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温室种植和育苗工程:装配式日光温室(育苗)设备和系统、装配式日光温室(种植)设备和系统、智能化多层保温玻璃温室(种植,育苗)设备和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

(3)智慧农业系统:温室设施系统、 (略) 、 (略) 、 (略) 、 (略) 等;

(4)附属配套设施:农业科普馆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具备科普、展示、宣教功能;研发中心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具备科创、检测、新农人培训等功能;分拣包装、仓库、物流间、椰糠处理间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具备分拣、包装、传送、仓储以及椰糠处理等功能;催芽嫁接愈合室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具备自动化播种、催芽愈合、流水嫁接等功能;

(5)基础配套工程:卫生间、大门、泵房、配电房、耳房、消防、换热机组、秸秆粉碎车间、园区 (略) 、生态停车位、晾晒场及物流停车区、园区围墙、水肥一体化设备间基础等。

(6)场外配 (略) 工程1000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进行电话进行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兴和县

评估单位: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电影制片厂1号楼1单元4楼401室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


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3-2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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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1004字,预计阅读时间 4 分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兴和县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拟建 (略) 兴和县城关镇西官村、建设规模如下:

(1)温室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含智能化玻璃温室2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装配式日光温室66栋(其中生产区59栋,育苗区7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温室种植和育苗工程:装配式日光温室(育苗)设备和系统、装配式日光温室(种植)设备和系统、智能化多层保温玻璃温室(种植,育苗)设备和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

(3)智慧农业系统:温室设施系统、 (略) 、 (略) 、 (略) 、 (略) 等;

(4)附属配套设施:农业科普馆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具备科普、展示、宣教功能;研发中心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具备科创、检测、新农人培训等功能;分拣包装、仓库、物流间、椰糠处理间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具备分拣、包装、传送、仓储以及椰糠处理等功能;催芽嫁接愈合室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具备自动化播种、催芽愈合、流水嫁接等功能;

(5)基础配套工程:卫生间、大门、泵房、配电房、耳房、消防、换热机组、秸秆粉碎车间、园区 (略) 、生态停车位、晾晒场及物流停车区、园区围墙、水肥一体化设备间基础等。

(6)场外配 (略) 工程1000m。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进行电话进行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锐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兴和县

评估单位: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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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电影制片厂1号楼1单元4楼401室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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