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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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2023年9月至10月, (略) 审计局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内审环调报〔2023〕149号),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谢庆诗为组长,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东兴生态环境局,东兴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具体落实。严格按照“照单全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 (略) ,对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实务的举措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16个,其中立行立改10个、分阶段整改6个。截至2024年2月28日,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阶段整改。

(一)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方面

1.东兴区未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启动“十五五”水利规划编制。

(二)大清流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和运行方面

2.“一河一策”方案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2月6日,印发《 (略) 东兴区总河(库)长办公室关于建立东兴区涉河涉湖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要求的建立大清流河流域多部门、常态化的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大清流河环境管理,统筹解决突出问题。

3.东兴区人民政府未交涉荣昌区吴家镇在共管河段上修建取水工程。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11月28日与荣昌区就治理大清流河、修复大清流河铜鼓桥项目放水事项进行协商和现场联合调研。双方商定要加强治理协作,科学设置临时河堰,实施好荣昌区大清流河贵和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和东兴区石子镇河段堤防建设项目;要保障施工期河流生态流量,确保不影响国控断面水质;要做好开闸放水前预警,保障下游影响区安全。

4.东兴区人民政府未就铜车堰泵站取水事宜与荣昌区吴家镇进行有效磋商。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28日,已针对铜车堰泵站取水事宜,与荣昌区进行协商。双方商定东兴区水利局、石子镇与荣昌区水利局、吴家镇要加强沟通对接,共同监管,共管河段取水需经双方同意。

5.落实河流长效协调互动协议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东兴区河长办与荣昌区河长办共同建立QQ工作群,发现问题立即互相交办,开展联合巡河1次;二是东兴生态环境局与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共享大清流河国控断面水质信息;三是东兴区水利局与荣昌区水利局组建“荣昌—东兴”涉水综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6.落实川渝联防联治方案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印发《东兴区贯彻落实大清流河流域联防联治工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联防联治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推动项目落地落实。二是通过现场检查、定期调度等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大清流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方案》涉及我区项目共9个,目前已完成7个,剩余2个正全力推进。

(三)关于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方面

7.部分月份水质较差,国考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突出问题,排查场镇生 (略) 、污水处理厂、养殖场污染、垃圾压缩站、入河排污口等重点点位200处,梳理问题50个,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水质监测预判,加密监测重要点位100余点次,对超标点位及时分析,重点排查。三是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巡查力度,将河流200米范围内5亩以上养殖主体和全区50亩以上养殖主体共222个列为重点管控对象,每个重点管控对象实行镇、村、社包户,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不达标尾水直排、偷排行为。四是强化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整改大清流河流域场 (略) 问题,通过修 (略) 、污水收集池等措施确保污水不下河。坚持转运石子互助场镇生活污水,杜绝污水溢流入河。五是强化河长巡河及河面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大清流河及其支流河面清漂、河岸保洁工作,打捞清理河面漂浮物20余吨。今年1-2月,大清流河李家碥和小河口大桥2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并落实《大清流河2024年水质管控方案》,压实压紧相关部门责任,确保2个水质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二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小清流河流域石子互助场镇污水处理设施 (略) 建设进度,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强 (略) 运行维护监管,定期 (略) 运行情况, (略) 堵塞、破损等问题在两天内启动维修, (略) 长期高效运行。三是强化流域面源污染管控。依据《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硬执法,对沿河水产养殖业主形成高压态势,减轻养殖尾水污染风险。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日常巡查,发现有溢流、直排尾水行为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8.个别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1月,组织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统征中心、东兴经开区管委会、椑木镇等单位研究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用地方案,并于2024年2月27日启动供地程序。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征拆力度,尽快完成剩余5户农户的土地征收。二是加快土地使用权办理(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启动已拆迁区域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9.个别河段岸线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略) 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占用岸线堆放集装板房搬离。

10.取用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限期整改违规取水的函》,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关停1个。二是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规取水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关措施。

11.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监管有待加强,个别水产养殖场存在溢流风险。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向大清流河沿岸各镇(街)通报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监管有待加强,个别水产养殖场存在溢流风险的问题,要求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养殖尾水溢流。二是建立包塘责任制,建立养殖主体管控台账,明确979个养殖主体的镇、村包塘责任人。三是区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26家次,加强尾水管控和治理指导。

12.部分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四川水汇和属地政府全面排查整治平坦镇、白合镇苏家污 (略) ,建设主管道0.86km、pvc管道3.2km、压力管线0.26km、收集井6座,管道疏通0.22km,提高污水收集率。目前,平坦镇、白合苏家2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日处理能力的40%、44%,较审计时的39%、32%有所提高。

下步整改措施:进一 (略) 整治,疏通堵塞管道,修补破损管道, (略) 正常收集污水到厂,提高运行负荷。

13.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月19日对 (略) 进行约谈,要求四川水汇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是对郭北镇、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2次,要求运营单位全面保障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三是将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监管范畴,开展“双随机”检查9厂次。四是继续委托三方监测单位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1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不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已再次通知10个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发出催缴通知8份(1个项目不再建设,1个项目属于免征范围),要求尽快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下步整改措施:下步将对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建设单位进行约谈、限期缴纳,对限期未缴纳的建设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五)关于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推进方面

15.东兴区人民政府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不力,导致中省专项资金*元闲置。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已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全力推进《 (略) 东兴区小青龙河、大清流河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将剩余资金调整用于《沱 (略) 东兴区段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大清流河石子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大清流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桂溪、石核河、观音溪》等3个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实施,在7月前完成水下作业部分建设内容。二是强化资金筹措,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

16.个别项目推进不力,增加政府和企业负担。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新江街道加强协调,3月底前落实聚 (略) 连接工程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二是 (略) (略) 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保障施工用地。新江街道加强协调,确保3月底完成施工用地交付。二是压实主体责任, (略) 在6月底前完成聚 (略) 连接工程。三是制定备用方案, (略) 无法在6月底完成该项目,将剩余实 (略) 公司其它在建项目,确保12月底完 (略) 的建设。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流域污染防治”的审计建议

一方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快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空白的石子互助场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略) ,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二是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督促运维单位及时检修,确保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三是强 (略) 运行维护监管,定期 (略) 运行情况, (略) 堵塞、破损等问题在两天内启动维修, (略) 长期高效运行。另一方面强化流域面源污染管控。一是依据《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硬执法,对沿河水产养殖业主形成高压态势,减轻养殖尾水污染风险。二是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日常巡查,发现有溢流、直排尾水行为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全力推进《 (略) 东兴区小青龙河、大清流河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加快《沱 (略) 东兴区段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大清流河石子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大清流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桂溪、石核河、观音溪》等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构建健康的河流生态系统,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筹措,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充分发挥中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大清流河沿河大坎等7座水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日常下泄生态流量达到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及河面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大清流河及其支流河面清漂、河岸保洁工作,严禁垃圾下河。

(三)关于“完善水资源利用监管”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贯彻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等三条红线目标。强化与上游安岳县在水资源调度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节水企业创建,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四)关于“落实跨区域联防联治”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着重强化与荣昌区大清流河联防联治,落实《跨行政区域河流长效协调互动协议》《三区县政协助推大清流河保护合作协议》,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交叉监督、互采水质、交叉清理、联合巡查,共享信息,相互交办,共同督促整改问题。在水产养殖、场镇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联防共治,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将认真研究《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及审计建议意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按照建立的“任务、措施、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反馈问题按任务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改进提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以点带面,长效长治。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全面摸排解决其他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略) 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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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2023年9月至10月, (略) 审计局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内审环调报〔2023〕149号),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谢庆诗为组长,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东兴生态环境局,东兴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关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具体落实。严格按照“照单全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 (略) ,对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实务的举措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16个,其中立行立改10个、分阶段整改6个。截至2024年2月28日,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阶段整改。

(一)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方面

1.东兴区未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启动“十五五”水利规划编制。

(二)大清流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和运行方面

2.“一河一策”方案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2月6日,印发《 (略) 东兴区总河(库)长办公室关于建立东兴区涉河涉湖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要求的建立大清流河流域多部门、常态化的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大清流河环境管理,统筹解决突出问题。

3.东兴区人民政府未交涉荣昌区吴家镇在共管河段上修建取水工程。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11月28日与荣昌区就治理大清流河、修复大清流河铜鼓桥项目放水事项进行协商和现场联合调研。双方商定要加强治理协作,科学设置临时河堰,实施好荣昌区大清流河贵和河段综合治理项目和东兴区石子镇河段堤防建设项目;要保障施工期河流生态流量,确保不影响国控断面水质;要做好开闸放水前预警,保障下游影响区安全。

4.东兴区人民政府未就铜车堰泵站取水事宜与荣昌区吴家镇进行有效磋商。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28日,已针对铜车堰泵站取水事宜,与荣昌区进行协商。双方商定东兴区水利局、石子镇与荣昌区水利局、吴家镇要加强沟通对接,共同监管,共管河段取水需经双方同意。

5.落实河流长效协调互动协议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东兴区河长办与荣昌区河长办共同建立QQ工作群,发现问题立即互相交办,开展联合巡河1次;二是东兴生态环境局与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共享大清流河国控断面水质信息;三是东兴区水利局与荣昌区水利局组建“荣昌—东兴”涉水综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6.落实川渝联防联治方案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印发《东兴区贯彻落实大清流河流域联防联治工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联防联治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推动项目落地落实。二是通过现场检查、定期调度等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大清流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方案》涉及我区项目共9个,目前已完成7个,剩余2个正全力推进。

(三)关于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方面

7.部分月份水质较差,国考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突出问题,排查场镇生 (略) 、污水处理厂、养殖场污染、垃圾压缩站、入河排污口等重点点位200处,梳理问题50个,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水质监测预判,加密监测重要点位100余点次,对超标点位及时分析,重点排查。三是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巡查力度,将河流200米范围内5亩以上养殖主体和全区50亩以上养殖主体共222个列为重点管控对象,每个重点管控对象实行镇、村、社包户,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不达标尾水直排、偷排行为。四是强化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整改大清流河流域场 (略) 问题,通过修 (略) 、污水收集池等措施确保污水不下河。坚持转运石子互助场镇生活污水,杜绝污水溢流入河。五是强化河长巡河及河面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大清流河及其支流河面清漂、河岸保洁工作,打捞清理河面漂浮物20余吨。今年1-2月,大清流河李家碥和小河口大桥2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并落实《大清流河2024年水质管控方案》,压实压紧相关部门责任,确保2个水质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二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小清流河流域石子互助场镇污水处理设施 (略) 建设进度,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强 (略) 运行维护监管,定期 (略) 运行情况, (略) 堵塞、破损等问题在两天内启动维修, (略) 长期高效运行。三是强化流域面源污染管控。依据《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硬执法,对沿河水产养殖业主形成高压态势,减轻养殖尾水污染风险。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日常巡查,发现有溢流、直排尾水行为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8.个别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1月,组织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统征中心、东兴经开区管委会、椑木镇等单位研究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用地方案,并于2024年2月27日启动供地程序。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征拆力度,尽快完成剩余5户农户的土地征收。二是加快土地使用权办理(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尽快启动已拆迁区域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大清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9.个别河段岸线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略) 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占用岸线堆放集装板房搬离。

10.取用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限期整改违规取水的函》,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关停1个。二是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规取水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关措施。

11.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监管有待加强,个别水产养殖场存在溢流风险。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向大清流河沿岸各镇(街)通报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监管有待加强,个别水产养殖场存在溢流风险的问题,要求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养殖尾水溢流。二是建立包塘责任制,建立养殖主体管控台账,明确979个养殖主体的镇、村包塘责任人。三是区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26家次,加强尾水管控和治理指导。

12.部分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四川水汇和属地政府全面排查整治平坦镇、白合镇苏家污 (略) ,建设主管道0.86km、pvc管道3.2km、压力管线0.26km、收集井6座,管道疏通0.22km,提高污水收集率。目前,平坦镇、白合苏家2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日处理能力的40%、44%,较审计时的39%、32%有所提高。

下步整改措施:进一 (略) 整治,疏通堵塞管道,修补破损管道, (略) 正常收集污水到厂,提高运行负荷。

13.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月19日对 (略) 进行约谈,要求四川水汇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是对郭北镇、顺河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查2次,要求运营单位全面保障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三是将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监管范畴,开展“双随机”检查9厂次。四是继续委托三方监测单位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1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不力。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已再次通知10个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发出催缴通知8份(1个项目不再建设,1个项目属于免征范围),要求尽快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下步整改措施:下步将对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建设单位进行约谈、限期缴纳,对限期未缴纳的建设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五)关于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推进方面

15.东兴区人民政府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不力,导致中省专项资金*元闲置。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已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全力推进《 (略) 东兴区小青龙河、大清流河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将剩余资金调整用于《沱 (略) 东兴区段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大清流河石子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大清流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桂溪、石核河、观音溪》等3个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实施,在7月前完成水下作业部分建设内容。二是强化资金筹措,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

16.个别项目推进不力,增加政府和企业负担。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已完成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新江街道加强协调,3月底前落实聚 (略) 连接工程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二是 (略) (略) 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保障施工用地。新江街道加强协调,确保3月底完成施工用地交付。二是压实主体责任, (略) 在6月底前完成聚 (略) 连接工程。三是制定备用方案, (略) 无法在6月底完成该项目,将剩余实 (略) 公司其它在建项目,确保12月底完 (略) 的建设。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流域污染防治”的审计建议

一方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快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空白的石子互助场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略) ,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二是强化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督促运维单位及时检修,确保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三是强 (略) 运行维护监管,定期 (略) 运行情况, (略) 堵塞、破损等问题在两天内启动维修, (略) 长期高效运行。另一方面强化流域面源污染管控。一是依据《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硬执法,对沿河水产养殖业主形成高压态势,减轻养殖尾水污染风险。二是常态化开展水产养殖日常巡查,发现有溢流、直排尾水行为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全力推进《 (略) 东兴区小青龙河、大清流河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加快《沱 (略) 东兴区段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大清流河石子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大清流河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五桂溪、石核河、观音溪》等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构建健康的河流生态系统,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筹措,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率,充分发挥中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大清流河沿河大坎等7座水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监管,确保日常下泄生态流量达到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及河面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大清流河及其支流河面清漂、河岸保洁工作,严禁垃圾下河。

(三)关于“完善水资源利用监管”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贯彻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等三条红线目标。强化与上游安岳县在水资源调度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节水企业创建,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四)关于“落实跨区域联防联治”的审计建议

我区将着重强化与荣昌区大清流河联防联治,落实《跨行政区域河流长效协调互动协议》《三区县政协助推大清流河保护合作协议》,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交叉监督、互采水质、交叉清理、联合巡查,共享信息,相互交办,共同督促整改问题。在水产养殖、场镇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联防共治,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区将认真研究《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及审计建议意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按照建立的“任务、措施、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反馈问题按任务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改进提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以点带面,长效长治。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全面摸排解决其他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略) 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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