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3-26 | 发布日期: 2024-03-26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相关阅读: |
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冲压件*个、散热片*个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雪堰镇圣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南高科常州雪堰智造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日富金属制品(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最终排入漕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太滆运河。 5.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1套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尾气由风机引出,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未捕集到的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5.3 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 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件注塑件和150套模具项目 3:建设单位:常州安展 (略) 5.2生活污水经区 (略) 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 (略) 2号 3:建设单位:常州禹泰 (略) 4:项目概况:项目单 (略) 武进 (略) 厂房30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火焰机、喷胶房、热压复合机等设备及设施共6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内饰件*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喷胶烘干、二次烘干、超声波焊接、热铆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OTC焊接机器人产生的焊烟,经集气罩收集至“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中频焊机(手工焊)产生的焊烟收集至配套的焊烟净化器处理,未收集和处理部分在焊接车间内无组织排; 本项目排放的NMHC(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 (略) 298号 3:建设单位:常州汇想新能 (略) 4: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租用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厂房45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端子压接机、等离子清洗机、EOL测试设备等设备及设施共11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3危险废物包括废胶、废滤芯、废润滑油、废包装容器、废包装袋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52.*件汽车副仪表台、25.*件汽车座椅扶手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 (略) 20号 3:建设单位:格拉默车辆部件(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租用江苏 (略) 厂房*.76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注塑机、热压设备、自动装配线等设备及设施共8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副仪表台52.*件、汽车座椅扶手25.*件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胶烘干、热板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喷胶烘干、热板焊接挥发产生的NMHC(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装饰皮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清洗废液、废包装桶、 (略) 、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件工程机械零部件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套前组合灯安装支架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 (略) (略) 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1、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信息名称: 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3-26 | 发布日期: 2024-03-26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相关阅读: |
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冲压件*个、散热片*个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区雪堰镇圣 (略) 西侧、 (略) 北侧中南高科常州雪堰智造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日富金属制品(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 (略) (略) ,最终排入漕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太滆运河。 5.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1套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尾气由风机引出,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集中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未捕集到的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5.3 噪声执行2类标准。 5.4 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件注塑件和150套模具项目 3:建设单位:常州安展 (略) 5.2生活污水经区 (略) 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区南夏墅 (略) 2号 3:建设单位:常州禹泰 (略) 4:项目概况:项目单 (略) 武进 (略) 厂房30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火焰机、喷胶房、热压复合机等设备及设施共6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内饰件*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喷胶烘干、二次烘干、超声波焊接、热铆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OTC焊接机器人产生的焊烟,经集气罩收集至“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中频焊机(手工焊)产生的焊烟收集至配套的焊烟净化器处理,未收集和处理部分在焊接车间内无组织排; 本项目排放的NMHC(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关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新 (略) 298号 3:建设单位:常州汇想新能 (略) 4: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租用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厂房45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端子压接机、等离子清洗机、EOL测试设备等设备及设施共11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套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3危险废物包括废胶、废滤芯、废润滑油、废包装容器、废包装袋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52.*件汽车副仪表台、25.*件汽车座椅扶手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武进高 (略) 20号 3:建设单位:格拉默车辆部件(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单位租用江苏 (略) 厂房*.76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注塑机、热压设备、自动装配线等设备及设施共8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副仪表台52.*件、汽车座椅扶手25.*件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仅产生生活污水, (略) (略) 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胶烘干、热板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喷胶烘干、热板焊接挥发产生的NMHC(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装饰皮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清洗废液、废包装桶、 (略) 、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件工程机械零部件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年产*套前组合灯安装支架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 (略) (略) 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1、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