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长城乡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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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雨发改审〔2024〕26号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略) 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202-*-04-01-5403 72-0007)总投资概算为804.*元(具体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7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元,预备费39.*元。 二、请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总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总投资概算的,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供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到位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汇总表 (略) 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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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区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略) 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 (略) |
公开具体内容 | 雨发改审〔2024〕26号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略) 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项目编码:2202-*-04-01-5403 72-0007)总投资概算为804.*元(具体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7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元,预备费39.*元。 二、请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总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总投资概算的,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供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到位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 (略) 雨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略) 提质项目二期)总投资概算汇总表 (略) 雨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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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 | ||
一级事项 | 批准结果信息 | 二级事项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区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略) 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政务服务中心,投资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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