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沈阳安耐诚管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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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沈阳安耐诚管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 (略) 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杨士岗镇泵阀二街

沈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 (略) 辽中区杨士岗镇泵阀二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4476.0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生产车间、一条生产线、原料库、沉淀池、化粪池等,年产22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400吨玻璃钢设备、400吨玻璃钢小管。 (略) (略) 供给, (略) (略) 提供,车间不取暖、办公室采用电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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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中制内衬、浸润、缠绕夹砂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2#生产车间中浸润、缠绕夹砂、粘连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1#生产车间及2#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生产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相关标准,苯*烯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相关标准,苯*烯、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标准。

修整粉尘湿法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修整、切割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危废暂存库废气通过气体收集装置收集,经过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贮存库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修整工序废水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修整废水与生活污水共同通过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其他因子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特点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聚酯薄膜、浮渣、边角料、收尘灰、废滤尘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根据“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废树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暂存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贮存库、原料库房、生产车间、事故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成品货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强化厂区环境绿化生态建设,注重边角结合部的绿化等,以起到防沙治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防尘、降噪的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28号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 (略) 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杨士岗镇泵阀二街

沈 (略)

辽宁北环 (略)

项 (略) 辽中区杨士岗镇泵阀二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4476.0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生产车间、一条生产线、原料库、沉淀池、化粪池等,年产22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400吨玻璃钢设备、400吨玻璃钢小管。 (略) (略) 供给, (略) (略) 提供,车间不取暖、办公室采用电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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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中制内衬、浸润、缠绕夹砂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收集,2#生产车间中浸润、缠绕夹砂、粘连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1#生产车间及2#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生产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相关标准,苯*烯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相关标准,苯*烯、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相关标准。

修整粉尘湿法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修整、切割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危废暂存库废气通过气体收集装置收集,经过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贮存库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修整工序废水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修整废水与生活污水共同通过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其他因子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特点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聚酯薄膜、浮渣、边角料、收尘灰、废滤尘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根据“报告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废树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暂存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贮存库、原料库房、生产车间、事故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成品货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防渗措施。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强化厂区环境绿化生态建设,注重边角结合部的绿化等,以起到防沙治沙、调节气候、美化环境、防尘、降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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