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辽宁天凯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组皮带轮组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作出辽宁天凯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组皮带轮组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天凯汽车部件制 造有限公司年产*组 皮带轮组件建设项目 | (略) 于洪区沙岭 (略) 103-1号 | 辽宁天凯 (略) | 辽宁中润 (略) | 辽宁天凯 (略) (略) 于洪区沙岭 (略) 103-1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沈阳 (略) 厂房,厂房内设置减振皮带轮零件生产线、数控加工区、包装区、原料库、成品库及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 既有项目以皮带轮毛坯料为主要原料,通过粗加工、精加工、打磨、组装、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通用皮带轮组件半成品*组。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1.88%。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建涂装生产线、橡胶加工生产线、淬火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站等,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锅炉房和办公楼。项目建成后,以通用皮带轮组件半成品、混炼橡胶、粘结剂、油性漆、水性漆、金刚砂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半成品淬回火、清洗、点胶、混炼橡胶开炼、成型、喷砂、硫化、压装、清洗、喷漆、清洗、烘干、包装等工序,年产汽车减振皮带轮组件*组。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点胶工序、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水帘废水、水洗线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废水、软化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回火炉、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隔油池废油、废有机溶剂桶、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辛那水、污泥、橡胶边角料、废金刚砂、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布袋、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点胶工序、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涂装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点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涂装工序废气经“水帘+除雾器”处理后与点胶工序废气一并收集至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涂装工序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 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UV光氧催化设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橡胶加工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标准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池体均设置在封闭污水处理间内并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以上两股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使用锅炉均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天然气专用一体化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喷砂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书”,厂界处非*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二硫化碳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涂装工序活性炭每6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6吨。橡胶加工工序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75吨。危废贮存库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5吨。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1.997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水帘废水、水洗线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废水、软化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AO+MBR膜处理法)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书”,pH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回火炉、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隔油池废油、废有机溶剂桶、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辛那水、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改造的既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橡胶边角料、废金刚砂、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天凯汽车部件制 造有限公司年产*组 皮带轮组件建设项目 | (略) 于洪区沙岭 (略) 103-1号 | 辽宁天凯 (略) | 辽宁中润 (略) | 辽宁天凯 (略) (略) 于洪区沙岭 (略) 103-1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沈阳 (略) 厂房,厂房内设置减振皮带轮零件生产线、数控加工区、包装区、原料库、成品库及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 既有项目以皮带轮毛坯料为主要原料,通过粗加工、精加工、打磨、组装、包装等主要工序年产通用皮带轮组件半成品*组。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1.88%。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建涂装生产线、橡胶加工生产线、淬火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站等,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锅炉房和办公楼。项目建成后,以通用皮带轮组件半成品、混炼橡胶、粘结剂、油性漆、水性漆、金刚砂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半成品淬回火、清洗、点胶、混炼橡胶开炼、成型、喷砂、硫化、压装、清洗、喷漆、清洗、烘干、包装等工序,年产汽车减振皮带轮组件*组。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点胶工序、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水帘废水、水洗线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废水、软化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回火炉、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隔油池废油、废有机溶剂桶、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辛那水、污泥、橡胶边角料、废金刚砂、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布袋、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涂装工序(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点胶工序、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涂装工序均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点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涂装工序废气经“水帘+除雾器”处理后与点胶工序废气一并收集至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涂装工序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及表2标准要求。 橡胶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UV光氧催化设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橡胶加工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标准要求;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池体均设置在封闭污水处理间内并加盖密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以上两股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使用锅炉均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的天然气专用一体化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报告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喷砂废气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书”,厂界处非*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二硫化碳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涂装工序活性炭每6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6吨。橡胶加工工序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75吨。危废贮存库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0.5吨。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1.997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水帘废水、水洗线废水、锅炉废水、冷却废水、软化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吨/天,处理工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AO+MBR膜处理法) (略) (略) 排入沈阳沙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书”,pH等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回火炉、风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隔油池废油、废有机溶剂桶、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辛那水、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改造的既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橡胶边角料、废金刚砂、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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