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3月拟作出的盘兴铁路盘州市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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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3月拟作出的盘兴铁路盘州市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



(略) (略) (略) 石桥镇


(略) 建设分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新建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II回220kV线路,全线按单回设计,线路总长约16.4km(单回架空2×8.2km)。220kV香田变本期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至220kV梅子河牵引变。

本工程起于香田变220kV出线构架,止于梅子河牵引变220kV进线构架,电压等级220kV;导线截面1×300mm2;新建线路路径长约8.2km;全线按照10mm、15mm冰区设计。新建杆塔总数62基,其中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回220kV线路30基、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I回220kV线路3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3608m2









一、施工期

1、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如施工时控制开挖区域,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随着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民房已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变电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可以灵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租住地点的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回收点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合法建筑垃圾填处置场进行处理。塔基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多余土方用于杆塔施工区平整以及后期植物措施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二、营运期

1、电磁辐射: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以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2、本工程线路投运后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3、变电站间隔扩建未增加主变压器等主要声环境污染源,运营期站界噪声满足评价标准。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线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本工程运营期间维护人员检修时可能会产生换下的金具、绝缘子等,建设单位需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输电线路和间隔运行期无危险废物产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稿-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评估意见

〔2024〕133号关于对《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项目



(略) (略) (略) 石桥镇


(略) 建设分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新建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II回220kV线路,全线按单回设计,线路总长约16.4km(单回架空2×8.2km)。220kV香田变本期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至220kV梅子河牵引变。

本工程起于香田变220kV出线构架,止于梅子河牵引变220kV进线构架,电压等级220kV;导线截面1×300mm2;新建线路路径长约8.2km;全线按照10mm、15mm冰区设计。新建杆塔总数62基,其中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回220kV线路30基、香田变~梅子河220kV牵引变II回220kV线路3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3608m2









一、施工期

1、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如施工时控制开挖区域,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随着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民房已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变电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单位可以灵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租住地点的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回收点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合法建筑垃圾填处置场进行处理。塔基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多余土方用于杆塔施工区平整以及后期植物措施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二、营运期

1、电磁辐射: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以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2、本工程线路投运后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3、变电站间隔扩建未增加主变压器等主要声环境污染源,运营期站界噪声满足评价标准。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线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本工程运营期间维护人员检修时可能会产生换下的金具、绝缘子等,建设单位需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输电线路和间隔运行期无危险废物产生。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稿-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评估意见

〔2024〕133号关于对《盘 (略) 境内牵引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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