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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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

(略)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水建管字﹝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灌区工程建设短板, (略) 防洪治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农田灌区能力提升。同意你单位建设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大坪镇、石马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大坪镇、石马镇等范围内的灌区设施(渠道、建筑物、水源等)进行修复改造、扩建。其中:改造主干渠18条,长33.78km、干(支)渠28条,长19.31km;新建(维修)水陂14座;新建(维修)水闸56座;拆除重建人行桥10座;重建渡槽21座;清淤疏浚11.79km;安装水位监测43套。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930.*元,其中:工程费6205.*元(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等),独立费用918.*元(含建设管理费、招标业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及其他等),基本预备费712.*元,建设占地补偿*元,水土保持工程*元,环境保护工程2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水建管字﹝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灌区工程建设短板, (略) 防洪治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农田灌区能力提升。同意你单位建设兴宁市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大坪镇、石马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大坪镇、石马镇等范围内的灌区设施(渠道、建筑物、水源等)进行修复改造、扩建。其中:改造主干渠18条,长33.78km、干(支)渠28条,长19.31km;新建(维修)水陂14座;新建(维修)水闸56座;拆除重建人行桥10座;重建渡槽21座;清淤疏浚11.79km;安装水位监测43套。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930.*元,其中:工程费6205.*元(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等),独立费用918.*元(含建设管理费、招标业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测设计费及其他等),基本预备费712.*元,建设占地补偿*元,水土保持工程*元,环境保护工程2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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