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斯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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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斯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重庆明斯 (略) 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明斯 (略) 拟租赁重庆新 (略) (略) 潼南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T8-27/02地块内的3号厂房,建设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设处置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片料、废旧锂离子电池*吨,金属废料*吨;年综合处理能力4.*吨, (略) 板年处理能力1.*吨;收集废矿物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明斯 (略) ;

联系人:李小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7号2幢1楼1号;

联系邮箱:*@*q.com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环泰 (略) ;

联系人:陈家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雪街190号;

联系邮箱:*@*q.com。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 (略) 站(http://**_*.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重庆明斯 (略)

2024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重庆明斯 (略) 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明斯 (略) 拟租赁重庆新 (略) (略) 潼南高新区环保科技产业园T8-27/02地块内的3号厂房,建设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元,建设处置锂离子电池正负极片料、废旧锂离子电池*吨,金属废料*吨;年综合处理能力4.*吨, (略) 板年处理能力1.*吨;收集废矿物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明斯 (略) ;

联系人:李小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7号2幢1楼1号;

联系邮箱:*@*q.com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环泰 (略) ;

联系人:陈家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雪街190号;

联系邮箱:*@*q.com。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 (略) 站(http://**_*.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

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重庆明斯 (略)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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