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一组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关于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一组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4]133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一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城关镇继光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冷库及保鲜库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2184.8平方米(合3.277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2023年9月1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同意,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建设冷库及保鲜库项目。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塔拉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3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4]133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城关镇继光村一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城关镇继光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冷库及保鲜库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2184.8平方米(合3.277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2023年9月1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同意,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建设冷库及保鲜库项目。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塔拉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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