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审批复〔2024〕44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亚市区荔枝沟路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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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审批复〔2024〕44号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三亚市区荔枝沟路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的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放口设置申请表》 (略) 水利水 (略) 编制《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 (略) 吉阳区抱坡 (略) 北坡桥上下游30m处,设有两个中水补水口,这两个中水补水口日均补水量分别为6700m3/d,总补水量为 1.*m3/d。工程建设运行能有效改善抱坡溪湿地公园溪水水质,满足地表水IV类水。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发展要求。本次入河排放口设置论证属于补办手续。

二、根据《报告》论证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设置两个入河排放口,分别位 (略) 北坡桥上游30m左岸处 (略) 北坡桥下游30m左岸处,地理坐标分别北纬18.*,东经 109.*;北纬18.*,东经109.*。尾水排放口管径DN300。该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已建入河排污口,排放口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受纳水体为抱坡溪。

三、本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范围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为抱 (略) 涵洞至三亚东河汇合口下游200m处,总长3.4km。

四、同意该工程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尾水1.*m3/d,对应的主要污染物COD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L,NH3-N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L,TP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0.3mg/L。

五、按《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确保枯水期达标和限值排污总量排放,杜绝超标排放;制定事故排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和预防事故排放的发生。

六、在排污口位置设置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1995)中污水排放口图形标志的标识,应积极配合和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部门执法检查。

七、须安装废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加强排污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与管理,建立废水排放水量水质监测分析记录台账。

八、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接受及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

九、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和环境管理台帐制度。

十、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高受纳水体及其影响范围内水体水质管理标准,则按新政策文件执行相关管理标准。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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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的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放口设置申请表》 (略) 水利水 (略) 编制《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 (略) 区( (略) )中水回用改造工 (略) 吉阳区抱坡 (略) 北坡桥上下游30m处,设有两个中水补水口,这两个中水补水口日均补水量分别为6700m3/d,总补水量为 1.*m3/d。工程建设运行能有效改善抱坡溪湿地公园溪水水质,满足地表水IV类水。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发展要求。本次入河排放口设置论证属于补办手续。

二、根据《报告》论证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设置两个入河排放口,分别位 (略) 北坡桥上游30m左岸处 (略) 北坡桥下游30m左岸处,地理坐标分别北纬18.*,东经 109.*;北纬18.*,东经109.*。尾水排放口管径DN300。该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已建入河排污口,排放口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受纳水体为抱坡溪。

三、本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范围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为抱 (略) 涵洞至三亚东河汇合口下游200m处,总长3.4km。

四、同意该工程排入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尾水1.*m3/d,对应的主要污染物COD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L,NH3-N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L,TP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0.3mg/L。

五、按《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确保枯水期达标和限值排污总量排放,杜绝超标排放;制定事故排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和预防事故排放的发生。

六、在排污口位置设置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1995)中污水排放口图形标志的标识,应积极配合和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部门执法检查。

七、须安装废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加强排污口水量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与管理,建立废水排放水量水质监测分析记录台账。

八、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报送信息,接受及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

九、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和环境管理台帐制度。

十、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高受纳水体及其影响范围内水体水质管理标准,则按新政策文件执行相关管理标准。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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