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 (略)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陕西东方 (略) 高端液压元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4〕29号 | 2024.3.19 |
2 | 西安 (略) 西安 (略) 数字PCR仪研发与生产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0号 | 2024.3.21 |
3 | 普瑞熙药业(西安)有限公司普瑞熙药业(西安)新药研发中心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1号 | 2024.3.21 |
4 | 西安和 (略) 国产化高性能PLC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2号 | 2024.3.25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 (略) (略) 之门A座二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陕西东方 (略) 高端液压元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4〕29号 | 2024.3.19 |
2 | 西安 (略) 西安 (略) 数字PCR仪研发与生产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0号 | 2024.3.21 |
3 | 普瑞熙药业(西安)有限公司普瑞熙药业(西安)新药研发中心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1号 | 2024.3.21 |
4 | 西安和 (略) 国产化高性能PLC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2024〕32号 | 202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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