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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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3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泉州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

泉州

泉州 (略)

江苏 (略)

(略) (略) 镇福滨 (略) 交汇东北处的泉州 (略) 院区内建设下列内容:

1、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新建放疗科,配备5台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192Ir放射源),开展放射治疗项目。

2、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新建核医学科,配备1台回旋加速器及合成分装室等附属用房,用于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18F;配备2台PET/CT,使用放射性药物18F开展显像检查,使用3枚68Ge密封源用于PET/CT的校准;配备1台SPECT(无CT功能),使用钼锝发生器自行淋洗制备放射性药物99mTc开展显像检查;外购放射性药物89Sr开展门诊治疗; (略) 拟在医疗综合楼东侧(靠近核医学科处)新建一个地下式放射性废水衰变室,用于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的暂存衰变。

3、 (略) 医疗综合楼三层新建介入中心,配备2台DSA机,开展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加速器机房配备巡检系统和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并设置放射性废物贮存室用于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设有专用衰变池用于放射性废液的贮存;做好放射性废气的达标排放。

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略) 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4年3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泉州 (略) 核技术利用项目

泉州

泉州 (略)

江苏 (略)

(略) (略) 镇福滨 (略) 交汇东北处的泉州 (略) 院区内建设下列内容:

1、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新建放疗科,配备5台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后装治疗机(使用1枚192Ir放射源),开展放射治疗项目。

2、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新建核医学科,配备1台回旋加速器及合成分装室等附属用房,用于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18F;配备2台PET/CT,使用放射性药物18F开展显像检查,使用3枚68Ge密封源用于PET/CT的校准;配备1台SPECT(无CT功能),使用钼锝发生器自行淋洗制备放射性药物99mTc开展显像检查;外购放射性药物89Sr开展门诊治疗; (略) 拟在医疗综合楼东侧(靠近核医学科处)新建一个地下式放射性废水衰变室,用于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的暂存衰变。

3、 (略) 医疗综合楼三层新建介入中心,配备2台DSA机,开展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铅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按要求进行了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加速器机房配备巡检系统和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放射性废物:设有放射性废物桶用于收集放射性固体废物,并设置放射性废物贮存室用于集中贮存放射性废物;设有专用衰变池用于放射性废液的贮存;做好放射性废气的达标排放。

5.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了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略) 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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