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明山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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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 (略) (略) 明山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中国石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 (略) (略) 明山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明山区卧龙村,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25%。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16年12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中国石 (略) (略) (略) 区所属25座加油站项目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字〔2016〕14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4座25m3储油罐(2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新建4座30m3地埋式SF双层卧式储罐(3个汽油罐、1个柴油罐),原8台加油机(配套16把加油枪)全部拆除,新上4台加油机(配套12把加油枪),汽油年销售量由1000吨升至130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350吨。本项目改扩建后为二级加油站,占地面积5467m2,总建筑面积约180m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连续、密闭的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采取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罐体拆除由中国石 (略) (略) 负责,废油罐、废潜油泵、废加油机、废油、废油渣、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不能利用的建 (略) 政部门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卸油、加油、储油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卸油油气一次回收系统、加油油气二次回收系统以及后处理装置(冷凝)处理后,废气通过4m高排放管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无新增职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原有防渗旱厕拆除,生活污水排入新建化粪池并定期清掏, (略) 建成后,生活 (略)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处理后,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0.7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油及油泥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油罐区、输油管道及加油岛地面、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站房及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在加油站厂区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站内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汽油、柴油,项目油罐使用地埋式双层储罐和双层管道。本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关于《中国石 (略) (略) 明山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中国石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 (略) (略) 明山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明山区卧龙村,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25%。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原有项目于2016年12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中国石 (略) (略) (略) 区所属25座加油站项目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字〔2016〕14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4座25m3储油罐(2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新建4座30m3地埋式SF双层卧式储罐(3个汽油罐、1个柴油罐),原8台加油机(配套16把加油枪)全部拆除,新上4台加油机(配套12把加油枪),汽油年销售量由1000吨升至130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350吨。本项目改扩建后为二级加油站,占地面积5467m2,总建筑面积约180m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连续、密闭的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采取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罐体拆除由中国石 (略) (略) 负责,废油罐、废潜油泵、废加油机、废油、废油渣、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不能利用的建 (略) 政部门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卸油、加油、储油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卸油油气一次回收系统、加油油气二次回收系统以及后处理装置(冷凝)处理后,废气通过4m高排放管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无新增职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原有防渗旱厕拆除,生活污水排入新建化粪池并定期清掏, (略) 建成后,生活 (略)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处理后,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0.7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罐废油及油泥不在加油站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油罐区、输油管道及加油岛地面、危废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站房及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在加油站厂区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站内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汽油、柴油,项目油罐使用地埋式双层储罐和双层管道。本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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