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导体光罩产业项目 | (略) 柯桥区钱清街道钱清村 | 兴华芯(绍兴) (略) | 新建厂房,购置曝光机、烘烤机、蚀刻机、显影机、光阻涂布机、清洗机等设备,实施半导体光罩产业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显影及清洗废水、湿式蚀刻及清洗废水、干式蚀刻预处理废水、光阻剥离废水、光阻剥离后清洗废水、光阻涂布前清洗废水、修补检查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排污、超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含铬废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干式蚀刻、光阻剥离后清洗、修补检查后清洗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光阻涂布、烘干、修补检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气锅炉烟气、污水站臭气等。酸性废气采用2套碱喷淋塔进行处理(一用一备)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性废气采用2套酸喷淋塔进行处理(一用一备)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污水站易产生臭气的单元进行加盖,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废光阻液、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无尘布、手套、机台滤芯,废活性炭、污水池清理污泥、废机械润滑油等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膜、废一般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为一般固废,经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半导体光罩产业项目 | (略) 柯桥区钱清街道钱清村 | 兴华芯(绍兴) (略) | 新建厂房,购置曝光机、烘烤机、蚀刻机、显影机、光阻涂布机、清洗机等设备,实施半导体光罩产业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显影及清洗废水、湿式蚀刻及清洗废水、干式蚀刻预处理废水、光阻剥离废水、光阻剥离后清洗废水、光阻涂布前清洗废水、修补检查后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排污、超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含铬废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与其他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干式蚀刻、光阻剥离后清洗、修补检查后清洗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光阻涂布、烘干、修补检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气锅炉烟气、污水站臭气等。酸性废气采用2套碱喷淋塔进行处理(一用一备)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性废气采用2套酸喷淋塔进行处理(一用一备)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对污水站易产生臭气的单元进行加盖,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废光阻液、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无尘布、手套、机台滤芯,废活性炭、污水池清理污泥、废机械润滑油等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废膜、废一般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为一般固废,经 (略) 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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