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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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硅胶边角料综合

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略) 武平县岩前工业区D-03地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原龙 (略) ) (略) 武平县岩前工业区D-03地块,《龙 (略) 建设年产6000吨有机硅混炼胶、1200吨*基*烯硅橡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7年1月24日通过原武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武环审[2017]06号),目前已建设3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有机混炼胶、800吨*基*烯基硅橡胶。现拟对现有*基*烯基硅橡胶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现有*基*烯基硅橡胶生产线前段增加2条DMC精馏生产装置,以达到原材料纯度要求,再新增废硅胶边角料裂解线5条,建成后年产3000吨DMC及1000吨二氧化硅,DMC作为生产*基*烯基硅橡胶的原材料,二氧化硅作为生产有机硅混炼胶的原材料,不外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废旧硅胶(硅氧烷硅胶)边角料(应为一般工业固废不得含油、金属和塑料等杂质,主要来自太阳能光伏厂、电子厂、硅橡胶玩具制品厂、日用橡胶制品厂等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一般由下游硅橡胶制品企业供货)经分拣→破碎→高温裂解→冷凝→中和重排 →蒸馏→脱色→精馏→回用于生产。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裂解工序得到的毛料水洗水循环使用,仅在酸浓度过高排入项目碱液喷淋装置,作为项目碱液喷淋装置的补充用水;废水从产生至回用全过程管线应采取明沟明管敷设,并安装计量装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园 (略) ,进入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高温裂解系统、重排系统、蒸馏系统、精馏系统均为密闭系统,废气收集风量能确保收集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高温裂解、中和重排、蒸馏冷凝工序和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精馏冷凝工序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磺酸待相关磺酸污染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按相关标准执行。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其他相关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武平生态环境局备案。原有工程事故应急池和危废间均在D栋厂房内,项目废硅胶边角料裂解生产车间应等事故应急池和危废间建成投入使用后才能开始建设。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硅胶边角料综合

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略) 武平县岩前工业区D-03地块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原龙 (略) ) (略) 武平县岩前工业区D-03地块,《龙 (略) 建设年产6000吨有机硅混炼胶、1200吨*基*烯硅橡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7年1月24日通过原武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武环审[2017]06号),目前已建设3条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有机混炼胶、800吨*基*烯基硅橡胶。现拟对现有*基*烯基硅橡胶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现有*基*烯基硅橡胶生产线前段增加2条DMC精馏生产装置,以达到原材料纯度要求,再新增废硅胶边角料裂解线5条,建成后年产3000吨DMC及1000吨二氧化硅,DMC作为生产*基*烯基硅橡胶的原材料,二氧化硅作为生产有机硅混炼胶的原材料,不外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废旧硅胶(硅氧烷硅胶)边角料(应为一般工业固废不得含油、金属和塑料等杂质,主要来自太阳能光伏厂、电子厂、硅橡胶玩具制品厂、日用橡胶制品厂等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一般由下游硅橡胶制品企业供货)经分拣→破碎→高温裂解→冷凝→中和重排 →蒸馏→脱色→精馏→回用于生产。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裂解工序得到的毛料水洗水循环使用,仅在酸浓度过高排入项目碱液喷淋装置,作为项目碱液喷淋装置的补充用水;废水从产生至回用全过程管线应采取明沟明管敷设,并安装计量装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园 (略) ,进入武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高温裂解系统、重排系统、蒸馏系统、精馏系统均为密闭系统,废气收集风量能确保收集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高温裂解、中和重排、蒸馏冷凝工序和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精馏冷凝工序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硫酸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磺酸待相关磺酸污染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按相关标准执行。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其他相关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武平生态环境局备案。原有工程事故应急池和危废间均在D栋厂房内,项目废硅胶边角料裂解生产车间应等事故应急池和危废间建成投入使用后才能开始建设。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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