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铁铁合金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冶金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河南锦铁铁合金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冶金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4年3月27日拟对《河 (略) 年加工*吨冶金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吨冶金辅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安区龙泉镇铁合金工业园区6号 |
建设单位 | 河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设备:整形机、球磨机、磁选机、对辊磨、振动筛、圆筛、包芯线机、搅拌机、压球机、除尘风机、传送皮带、加料斗、链板给料机、包装机及配套的其他辅助设备和环保设施等。 生产工艺流程:加料→整形→球磨→磁选→筛选→对辊→卷线/搅拌→压球→晾晒→成品→包装。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均可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涉破碎加工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环文(2022)57号)“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同时要求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车间封闭并安装顶吸的为车间门口)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干雾抑尘设备用水、搅拌工艺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干雾抑尘设备及搅拌工艺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或消耗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重复利用,废除尘滤袋由设备厂商负责更换处理,不在厂区储存。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4年3月27日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2024年3月27日拟对《河 (略) 年加工*吨冶金辅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吨冶金辅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安区龙泉镇铁合金工业园区6号 |
建设单位 | 河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设备:整形机、球磨机、磁选机、对辊磨、振动筛、圆筛、包芯线机、搅拌机、压球机、除尘风机、传送皮带、加料斗、链板给料机、包装机及配套的其他辅助设备和环保设施等。 生产工艺流程:加料→整形→球磨→磁选→筛选→对辊→卷线/搅拌→压球→晾晒→成品→包装。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均可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涉破碎加工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环文(2022)57号)“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同时要求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车间封闭并安装顶吸的为车间门口)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干雾抑尘设备用水、搅拌工艺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干雾抑尘设备及搅拌工艺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或消耗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重复利用,废除尘滤袋由设备厂商负责更换处理,不在厂区储存。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区便民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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