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华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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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华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 (略) 申请的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 (略) 西侧、 (略) 北侧。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布置的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9#、10#楼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

1.原有的9#、10#楼地下室向北外扩8.1米,向西外扩7.2米,面积增加1011.58平方米,扩大的地下室轮廓与用地红线距离大于5米。原9#、10#楼地下室为独立的设备用房,现调整为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并与原有大地下室整体连通。

2.9#、10#楼由10层降至8层,裙房由1层增加至3层,建筑面积减少2319.45平方米。

3.9#、10#楼2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4.5米,3-4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6.3米,7-8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3.0米,建筑高度保持35.7米不变。

4.原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调整为*.29平方米,减少1307.87平方米。原计容面积*.49平方米调整为*.58平方米,减少2319.45平方米。容积率由2.4降至2.35。

调整后建筑间距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规定》(2011版)的要求(详见附图)。

(二)建筑单体方案

1.建筑外立面减少外窗面积,取消部分横向线条。

2.9#、10#楼南面增设楼梯间、卫生间。将每层4间厂房的布局形式调整为单层未做分隔的大开间厂房形式。

调整后建筑外立面风格与原方案一致,外立面效果与已批楼栋整体协调,且满足《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3月27日至3月2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 (略) 申请的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 (略) 西侧、 (略) 北侧。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布置的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9#、10#楼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

1.原有的9#、10#楼地下室向北外扩8.1米,向西外扩7.2米,面积增加1011.58平方米,扩大的地下室轮廓与用地红线距离大于5米。原9#、10#楼地下室为独立的设备用房,现调整为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并与原有大地下室整体连通。

2.9#、10#楼由10层降至8层,裙房由1层增加至3层,建筑面积减少2319.45平方米。

3.9#、10#楼2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4.5米,3-4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6.3米,7-8层层高由3.3米调整为3.0米,建筑高度保持35.7米不变。

4.原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调整为*.29平方米,减少1307.87平方米。原计容面积*.49平方米调整为*.58平方米,减少2319.45平方米。容积率由2.4降至2.35。

调整后建筑间距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规定》(2011版)的要求(详见附图)。

(二)建筑单体方案

1.建筑外立面减少外窗面积,取消部分横向线条。

2.9#、10#楼南面增设楼梯间、卫生间。将每层4间厂房的布局形式调整为单层未做分隔的大开间厂房形式。

调整后建筑外立面风格与原方案一致,外立面效果与已批楼栋整体协调,且满足《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略) (略) )。

(二)广西民华跨境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 (略) 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3月27日至3月2 (略) 自 (略) 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至4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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