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开招募高校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公告
甘肃省关于公开招募高校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甘肃省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高校退休教师参与支持甘肃省民办高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遴选一批高校优秀退休教师,面向甘肃省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鼓励支持银龄教师投身我省民办高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高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二、资格条件
申请教师应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申请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 75(含)岁以下,开展线上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一)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鼓励民办高校探索推行“导师制”,由高素质银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梯队,打造“银龄智库”。
(三)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需求,灵活开展支持工作。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持续开展支援服务。
(四)短期和远程支援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学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民办高校自筹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保障。由各民办学校制定民办教育银龄教师补助标准,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发放各类酬劳,并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费、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
(二)服务保障。银龄教师援助期间人事关系、现享有的退休待遇不变。银龄教师援助期间因病因伤产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受援学校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
五、招募程序
(一)退休教师自愿报名。有意愿教师点击http://** 或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进行基本信息填报。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
(二)推送报名信息。省教育厅将各申请教师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推送甘肃省民办高校,由各民办高校组织资格审核并结合学校实际联系洽谈合作事宜,组织签订协议。
(三)上岗任教。通过审核并签订协议的教师于2024年秋季学期到岗开展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甘肃省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校报名链接
及报名二维码
(http://**)
附件2
甘肃省民办高校名单
(6所)
(略)
兰州 (略)
兰州 (略)
兰州 (略)
兰州 (略)
白银希望 (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建设,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甘肃省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高校退休教师参与支持甘肃省民办高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遴选一批高校优秀退休教师,面向甘肃省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鼓励支持银龄教师投身我省民办高校,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高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二、资格条件
申请教师应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申请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 75(含)岁以下,开展线上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一)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鼓励民办高校探索推行“导师制”,由高素质银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梯队,打造“银龄智库”。
(三)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需求,灵活开展支持工作。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持续开展支援服务。
(四)短期和远程支援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学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民办高校自筹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保障。由各民办学校制定民办教育银龄教师补助标准,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发放各类酬劳,并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费、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
(二)服务保障。银龄教师援助期间人事关系、现享有的退休待遇不变。银龄教师援助期间因病因伤产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受援学校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
五、招募程序
(一)退休教师自愿报名。有意愿教师点击http://** 或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进行基本信息填报。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
(二)推送报名信息。省教育厅将各申请教师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推送甘肃省民办高校,由各民办高校组织资格审核并结合学校实际联系洽谈合作事宜,组织签订协议。
(三)上岗任教。通过审核并签订协议的教师于2024年秋季学期到岗开展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甘肃省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校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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