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7日拟对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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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27日拟对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27日拟对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威远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4月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威远县镇西镇(河口灌区)

威远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中环国智 (略)

项目渠道治理长度24.18km,其中右干渠治理长度14.78km;左干渠治理长度2.23km;黄坭支渠治理长度5.21km;余岭支渠治理长度1.96km,新建3处提灌站;灌区各小型建筑物共114处;建立“ (略) ”。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和轮胎冲洗池,将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底泥需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于平整土地、绿化;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保持施工场地、 (略) 的路面清洁,可采取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搭盖篷布等措施;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同时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施工场地的清场工作;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和主 (略) 旁堆放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渠道清出的淤泥要即产即清,淤泥堆放处喷洒除臭剂,并及时就地利用。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以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产生的清淤淤泥沿渠堤堆放,后回填渠堤两侧低洼地段;工程弃渣优先回填渠道两侧管护用地,剩余弃渣作为干沟水库除险加固工 (略) 场地平整使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通过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及迹地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解决当地居民农田的灌溉,实施后有效改善土地质量,促进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农业的稳产、高产创造条件,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加强运营期巡回检查,应按设计要求取水,不得随意加大取水量。

运行期管理部门定期检查泄水孔,确保泄水孔不被堵塞,影响水流下泄。

加强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减小灌溉用水的浪费。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1月8日, (略) 水利局以“内水农水函〔2023〕6号”文件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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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威远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4月2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远县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威远县镇西镇(河口灌区)

威远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中环国智 (略)

项目渠道治理长度24.18km,其中右干渠治理长度14.78km;左干渠治理长度2.23km;黄坭支渠治理长度5.21km;余岭支渠治理长度1.96km,新建3处提灌站;灌区各小型建筑物共114处;建立“ (略) ”。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和轮胎冲洗池,将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降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底泥需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于平整土地、绿化;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保持施工场地、 (略) 的路面清洁,可采取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清运车辆搭盖篷布等措施;限制车速,减少运输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同时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施工场地的清场工作;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禁止在居民居住区和主 (略) 旁堆放渠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渠道清出的淤泥要即产即清,淤泥堆放处喷洒除臭剂,并及时就地利用。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以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产生的清淤淤泥沿渠堤堆放,后回填渠堤两侧低洼地段;工程弃渣优先回填渠道两侧管护用地,剩余弃渣作为干沟水库除险加固工 (略) 场地平整使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通过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及迹地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解决当地居民农田的灌溉,实施后有效改善土地质量,促进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农业的稳产、高产创造条件,较大幅度的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环境质量。加强运营期巡回检查,应按设计要求取水,不得随意加大取水量。

运行期管理部门定期检查泄水孔,确保泄水孔不被堵塞,影响水流下泄。

加强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减小灌溉用水的浪费。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1月8日, (略) 水利局以“内水农水函〔2023〕6号”文件对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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