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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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 (略) 、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围双随机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检查对象负担,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所抽查对象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所列全部对象;抽查项目、内容、依据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

三、抽查方式

通过系统随机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对被抽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由相关业务主管股室牵头组织,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检查工作流程

(一)检查人员名单产生。抽查工作开始前,根据抽查对象的类型,从相应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检查名单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检查名单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过程。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检查过程要进行检查情况记录,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场检查记录表或提供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规范、责任可追溯。

(三)检查结果公开。检查结束之日起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印发文件、 (略) 站发布等方式向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公开。

(四)结果处理。检查结果分为正常、列入异常名录、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四类。正常、列入异常名录的由检查人员依法报批后,予以公示。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局政策法规股存档。


为认真贯 (略) 、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围双随机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检查对象负担,优化法律服务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所抽查对象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所列全部对象;抽查项目、内容、依据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

三、抽查方式

通过系统随机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对被抽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由相关业务主管股室牵头组织,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检查工作流程

(一)检查人员名单产生。抽查工作开始前,根据抽查对象的类型,从相应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检查名单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检查名单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过程。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检查过程要进行检查情况记录,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场检查记录表或提供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规范、责任可追溯。

(三)检查结果公开。检查结束之日起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印发文件、 (略) 站发布等方式向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公开。

(四)结果处理。检查结果分为正常、列入异常名录、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四类。正常、列入异常名录的由检查人员依法报批后,予以公示。进入案件处罚程序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局政策法规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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