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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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扬州 (略) 年产800吨冰箱塑料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125号。

建设单位

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扬州 (略)

项目概况

公司租赁扬州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125号的厂房,从事建设年产800吨冰箱塑料件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排水一并接管送六圩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一级A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注塑有机废气、破碎粉尘、危废库有机废气。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捕集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捕集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烯、*苯、*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排放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其中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新厂西侧

建设单位

晶澳(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元,租赁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在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2、公众参与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酸性、碱性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中和+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浓水进入高浓度酸性废水收集池;高浓度酸性依托现有“三级除氟系统(三级化学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放流池;浓碱废水经中和+厌氧+A/O处理后,与纯水设备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排至厂区东 (略) (略) ,现阶段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接管至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出具的说明,目前开发区正在推进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预计2024年10月投入使用,届时本项目废水预处理满足接 (略) (略) 接管至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本项目废水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暂时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不包括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由于六圩污水处理厂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对氟化物进一步处理的能力,该阶段本项目氟化物接管浓度执行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中氟化物的排放限值(1.5mg/L)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硅太阳电池-电池制造”限值要求。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制绒废气、硼扩散废气、制绒及碱抛光工序半成品硅片返工清洗废气、石英舟/管及花篮清洗废气、去BSG废气、碱抛光废气、磷扩散废气、RCA清洗废气、去PSG废气、石墨舟清洗废气,上述设备操作机台密闭,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SE激光掺杂 (略) 对半收集,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LPCVD工序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PECVD工序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再进入氨水回收装置的废气处理设施(1套布袋除尘器+一级酸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ALD工序废气进入设备自带的尾气处理塔(Scrubber)处理达标后,在14#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本项目印刷、烘干、烧结工段产生有机废气,其中印刷、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道负压收集,烧结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设备集气管抽吸。先经设备内部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高温氧化+间接冷却”装置处理,再分别进入对应的“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过程产生VOCs,危废库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塔”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氟化物、氯化氢、氨,污水处理站对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盖密闭,污水处理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建硅烷站硅烷中转、贮存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一级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新建硅烷站内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本项目新建食堂油烟进入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表2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的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治理用)、废包装材料、废氧化铝(设备维护)、废氮氧化硅、废矿物油、废过滤芯、(含化学品抹布、废手套)、(含油抹布、废手套)、废酸碱管道、废石英管(硼扩、镀膜等)、磷扩散污泥、硼扩散结晶物、废填料、净化塔结晶物、废试剂、实验室废弃物等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略) 188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扬州 (略) 年产800吨冰箱塑料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125号。

建设单位

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扬州 (略)

项目概况

公司租赁扬州 (略) 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125号的厂房,从事建设年产800吨冰箱塑料件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在扬州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排水一并接管送六圩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一级A标准。

(二)废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注塑有机废气、破碎粉尘、危废库有机废气。注塑废气经设备上方捕集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捕集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烯、*苯、*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排放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其中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序号

2

项目名称

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新厂西侧

建设单位

晶澳(扬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元,租赁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在经济技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2、公众参与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本项目酸性、碱性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中和+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浓水进入高浓度酸性废水收集池;高浓度酸性依托现有“三级除氟系统(三级化学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放流池;浓碱废水经中和+厌氧+A/O处理后,与纯水设备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排至厂区东 (略) (略) ,现阶段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接管至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出具的说明,目前开发区正在推进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预计2024年10月投入使用,届时本项目废水预处理满足接 (略) (略) 接管至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八里工业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本项目废水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暂时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不包括氟化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由于六圩污水处理厂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对氟化物进一步处理的能力,该阶段本项目氟化物接管浓度执行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中氟化物的排放限值(1.5mg/L)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硅太阳电池-电池制造”限值要求。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制绒废气、硼扩散废气、制绒及碱抛光工序半成品硅片返工清洗废气、石英舟/管及花篮清洗废气、去BSG废气、碱抛光废气、磷扩散废气、RCA清洗废气、去PSG废气、石墨舟清洗废气,上述设备操作机台密闭,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排气筒排放。SE激光掺杂 (略) 对半收集,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LPCVD工序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PECVD工序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再进入氨水回收装置的废气处理设施(1套布袋除尘器+一级酸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ALD工序废气进入设备自带的尾气处理塔(Scrubber)处理达标后,在14#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集气管直接从机台内部负压集气。本项目印刷、烘干、烧结工段产生有机废气,其中印刷、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管道负压收集,烧结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密闭设备集气管抽吸。先经设备内部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高温氧化+间接冷却”装置处理,再分别进入对应的“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过程产生VOCs,危废库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塔”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氟化物、氯化氢、氨,污水处理站对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盖密闭,污水处理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建硅烷站硅烷中转、贮存废气进入1套“燃烧塔+一级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新建硅烷站内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集气管负压收集。本项目新建食堂油烟进入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表2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中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的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

(三)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治理用)、废包装材料、废氧化铝(设备维护)、废氮氧化硅、废矿物油、废过滤芯、(含化学品抹布、废手套)、(含油抹布、废手套)、废酸碱管道、废石英管(硼扩、镀膜等)、磷扩散污泥、硼扩散结晶物、废填料、净化塔结晶物、废试剂、实验室废弃物等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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