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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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摘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QCXN-08-04-01地块

地理位置: (略) 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片区,地块中心坐标:E114°24.0555′,N22°48.1908′。

占地面积:*.00m2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惠阳区教育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空地

规划用途: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采样检测单位:广东 (略)

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时间为2023年8月~2023年10月。调查地块2002年之前为果园和林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02年地块南面和北面为果园,果园主要种植荔枝、龙眼等作物,未施用过相关农药;东北角有3个水塘,主要为当地村民蓄水灌溉果树和养殖鱼类,养殖水产为“四大家鱼”,属于放养塘,食物为天然水草,无饲料,不使用杀虫剂;北面有一排棚屋供果农居住和农用设备存放;中部为林地,主要树种为桉树。2008年地块北面棚屋和果树及中部桉树林被清除;南面为兆吉鞋厂对地表植被进行清除,未引入外来土壤且无土壤外运。2010年~2015年地块闲置,植被逐渐恢复。2017年惠阳国际家具材料城在地块南面建设了数间临时工棚,仅作为惠阳国际家具材料城建设的工人临时休息场所;北面部分土地裸露,地表植被被清除。2018年南面工棚已拆除大部分;东北面两个水塘被填平,部分区域做了平整处理,所用土壤均来自地块内。2019年南面临时工棚已完全拆除;东北面恢复少量植被。2020年~2023年5月地块闲置,植被逐渐恢复。2023年6月对地块地表植被进行清除,之后地块一直为荒地。

本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无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危险废物堆放,无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居民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也未收到相关环境污染等投诉事件。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水塘的填土区域,其余为其他区域,关注污染物识别为重金属和无机物、苯系物、邻苯二*酸酯类、石油烃(C10-C40)。

未来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质量要求较高,该地块还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因此,在地块内开展土壤布点和地下水布点调查。

三、初步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含2个场外对照点),钻探深度为8m(场外对照点采样深度0~0.5m),每个点位垂直方向采集5层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9个(包含现场平行7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pH值、水分、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共计54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含1口场外对照点),井深为8~10m,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共计22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地表水采样点位1个,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与地下水一致,共22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底泥采样点位1个,采集底泥样品2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共54项检测因子。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2)调查地块内所有沉积物样品中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3)所有地下水样品除pH、浊度外,其余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地块下层土层为粒径较小的粉质土层,而建井所用滤砂孔隙率较大,无法有效过滤土壤颗粒造成的。pH、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4)地表水样品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限值、表3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四、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须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其土壤、底泥、地下水及地表水现状符合中小学用地的使用要求,调查地块可作为A33中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广东, (略) ,惠阳区,广州,惠州
摘要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阳高级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QCXN-08-04-01地块

地理位置: (略) 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片区,地块中心坐标:E114°24.0555′,N22°48.1908′。

占地面积:*.00m2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惠阳区教育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空地

规划用途: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 (略)

采样检测单位:广东 (略)

钻探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时间为2023年8月~2023年10月。调查地块2002年之前为果园和林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02年地块南面和北面为果园,果园主要种植荔枝、龙眼等作物,未施用过相关农药;东北角有3个水塘,主要为当地村民蓄水灌溉果树和养殖鱼类,养殖水产为“四大家鱼”,属于放养塘,食物为天然水草,无饲料,不使用杀虫剂;北面有一排棚屋供果农居住和农用设备存放;中部为林地,主要树种为桉树。2008年地块北面棚屋和果树及中部桉树林被清除;南面为兆吉鞋厂对地表植被进行清除,未引入外来土壤且无土壤外运。2010年~2015年地块闲置,植被逐渐恢复。2017年惠阳国际家具材料城在地块南面建设了数间临时工棚,仅作为惠阳国际家具材料城建设的工人临时休息场所;北面部分土地裸露,地表植被被清除。2018年南面工棚已拆除大部分;东北面两个水塘被填平,部分区域做了平整处理,所用土壤均来自地块内。2019年南面临时工棚已完全拆除;东北面恢复少量植被。2020年~2023年5月地块闲置,植被逐渐恢复。2023年6月对地块地表植被进行清除,之后地块一直为荒地。

本地块历史上无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无危险化学品存储及危险废物堆放,无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不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居民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也未收到相关环境污染等投诉事件。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水塘的填土区域,其余为其他区域,关注污染物识别为重金属和无机物、苯系物、邻苯二*酸酯类、石油烃(C10-C40)。

未来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质量要求较高,该地块还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因此,在地块内开展土壤布点和地下水布点调查。

三、初步调查布点采样及检测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含2个场外对照点),钻探深度为8m(场外对照点采样深度0~0.5m),每个点位垂直方向采集5层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59个(包含现场平行7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45项、pH值、水分、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共计54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含1口场外对照点),井深为8~10m,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包括pH、浊度、砷、镉、铜、铅、镍、汞、六价铬、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共计22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地表水采样点位1个,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与地下水一致,共22项检测因子。

共布设底泥采样点位1个,采集底泥样品2个(包含现场平行1个),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共54项检测因子。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2)调查地块内所有沉积物样品中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3)所有地下水样品除pH、浊度外,其余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地块下层土层为粒径较小的粉质土层,而建井所用滤砂孔隙率较大,无法有效过滤土壤颗粒造成的。pH、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不需要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4)地表水样品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限值、表3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推导值。

四、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须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其土壤、底泥、地下水及地表水现状符合中小学用地的使用要求,调查地块可作为A33中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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