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院滞洪区二期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关于西院滞洪区二期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漳州 (略) :
你单 (略) 滞洪区二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68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9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9.*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万元(未审暂列)、基本预备费426.*元, (略) 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西院滞洪区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25m2, 建筑面积约2333. 12m2, 保留文保建筑面积1291.13m2。 项目主要建设滞洪区湿地公园,包括公园各功能分区内的园林建筑设施、景观建筑、服务设施、绿化、景观桥、 (略) 、广场、 (略) 政配套设施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漳州 (略)
2、施工单位:福建恒 (略)
3、设计单位: (略) 规划建 (略) 、 (略) 水利 (略) 、 (略) (略) 、 (略) 承弘古代 (略)
4、监理单位:福建众亿 (略) 、福建 (略) (联合体)
5、勘察单位: (略) 水利 (略) (曾用名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事项的复函》(漳发改审[2019]3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68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美湖、湘桥湖、西院滞洪区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办理意见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漳州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76,*,其中财政拨款资金76,*。基本建设支出83,*,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5,*,待摊投资7,*。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76,*,其中财政拨款资金76,*。基本建设支出80,*,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5,*,待摊投资4,*。
该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支付72,*,未付款金额为7,*,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4,*。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83,*,审定金额为80,*,净核减2,*,核减率为3.54%。其中待摊投资送审7,*,审定4,*,净审减2,*,净核减率39.30%。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
①待摊投资-勘察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该款项为工程测绘费*、勘察成果审查费*、监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勘察费。
②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该款项为给水工程费*、供电工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
③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该款项为文印费应记入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
④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核增-*,该款项为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2)核减部分(共核减2,*)
①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核减*,该款项为工程测绘费*、勘察成果审查费*、测监费*,应记入待摊投资—勘察费。
②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其中文印费*,应记入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支付漳州城投 (略) 文印费*,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该款项为给水工程费*、供电工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支出核减*,该款项为水费*、电费*,与工程建设成本无关,予以核减。
⑤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支出核减2,*,该款项为绿化养护管理费用2,*,属于运行管理费用,与工程建设成本无关,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888,*,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80,*,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808,*。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79,*,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75,*,节约3,*,节约率4.72%;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5,*,财务决算审定金额3,*,节约2,*,节约率47.21%;
3、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概算金额799,*,财务决算审定金额1,*,节约797,*,节约率99.83%;
4、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4,*,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节约4,*,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关于你单位提出的水电费及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因不属于本次财务决算审核范围,请建设单位向有关事权部门另行结算办理。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 (略) :
你单 (略) 滞洪区二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68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9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9.*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万元(未审暂列)、基本预备费426.*元, (略) 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西院滞洪区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25m2, 建筑面积约2333. 12m2, 保留文保建筑面积1291.13m2。 项目主要建设滞洪区湿地公园,包括公园各功能分区内的园林建筑设施、景观建筑、服务设施、绿化、景观桥、 (略) 、广场、 (略) 政配套设施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漳州 (略)
2、施工单位:福建恒 (略)
3、设计单位: (略) 规划建 (略) 、 (略) 水利 (略) 、 (略) (略) 、 (略) 承弘古代 (略)
4、监理单位:福建众亿 (略) 、福建 (略) (联合体)
5、勘察单位: (略) 水利 (略) (曾用名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8]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投资事项的复函》(漳发改审[2019]3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68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美湖、湘桥湖、西院滞洪区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办理意见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 (略) 滞洪区二期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漳州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76,*,其中财政拨款资金76,*。基本建设支出83,*,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5,*,待摊投资7,*。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76,*,其中财政拨款资金76,*。基本建设支出80,*,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5,*,待摊投资4,*。
该项目截止2023年3月31日,已累计支付72,*,未付款金额为7,*,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4,*。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83,*,审定金额为80,*,净核减2,*,核减率为3.54%。其中待摊投资送审7,*,审定4,*,净审减2,*,净核减率39.30%。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
①待摊投资-勘察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该款项为工程测绘费*、勘察成果审查费*、监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勘察费。
②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该款项为给水工程费*、供电工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
③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核增*,本项目送审的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该款项为文印费应记入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
④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核增-*,该款项为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2)核减部分(共核减2,*)
①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核减*,该款项为工程测绘费*、勘察成果审查费*、测监费*,应记入待摊投资—勘察费。
②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其中文印费*,应记入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支付漳州城投 (略) 文印费*,予以核减。
③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该款项为给水工程费*、供电工程费*,应记入待摊投资-临时设施费,予以核减。
④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支出核减*,该款项为水费*、电费*,与工程建设成本无关,予以核减。
⑤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支出核减2,*,该款项为绿化养护管理费用2,*,属于运行管理费用,与工程建设成本无关,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888,*,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80,*,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808,*。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79,*,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75,*,节约3,*,节约率4.72%;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5,*,财务决算审定金额3,*,节约2,*,节约率47.21%;
3、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概算金额799,*,财务决算审定金额1,*,节约797,*,节约率99.83%;
4、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4,*,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节约4,*,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关于你单位提出的水电费及绿化养护管理费用,因不属于本次财务决算审核范围,请建设单位向有关事权部门另行结算办理。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施工、勘察、设计均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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